关于对《宝坻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风险评估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3-10-13 14:46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五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38号)等文件要求,应对《宝坻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该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应急预案概况

应急预案编制背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天津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印发,《宝坻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作为专项预案之一,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新形势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新要求,需要在《预案》中得以贯彻落实。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有效防范和处置本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本区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在宝坻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征询期为30天,网址为:https://www.tjbd.gov.cn/zwgk/zdjcygk/202310/t20231007_6422461.html。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1.识别决策自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决策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

4.对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对象范围:决策实施相关利益群体,包括公民、法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本次公示的目的是征求公众对《应急预案》编制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应急预案》的了解情况、态度;是否认可本次《应急预案》的范围、目的、组织体系等;是否认可本次《应急预案》的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等。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填写问卷、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和建议。

实施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刘星原  联系电话:13821758338

评估单位:天津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超前 联系电话:15620288518

邮箱:weiyuan_tech@163.com

问卷链接及二维码:https://www.wjx.cn/vm/rMPxuNb.aspx#

五、公示周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