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坻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修编天津市宝坻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0年)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5年第四季度 |
2 |
宝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
消防救援支队 |
2025年第四季度 |
3 |
宝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第四季度 |
4 |
宝坻区供热专项规划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第四季度 |
5 |
宝坻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