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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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2-000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22〕3号
主    题 :
民政\养老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管理\应急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市场秩序;综合政务\其他;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宝坻区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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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大力推动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便利化、品质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一)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聚焦消费升级和群众需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认真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教育。编制《宝坻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优化基本公共教育布局。统筹区域内公办、民办教育资源,做好幼儿园和中小学招生工作。打造宝坻一中天津市品牌高中,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实施。实施普通高中特色校建设,打造特色高中。严格落实幼儿教师配备标准,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的需求配备教师。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建设。(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就业与社会保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全面提高基层就业服务质量。向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规范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城乡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知晓率;组织分类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社会服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排查力度和新增社会救助对象的抽查比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贯彻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制度,开展关心关爱儿童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等途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在街镇设立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救助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为一体的“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将各类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满足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各类社会救助的需求。(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及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遴选区内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健康服务。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突出重点服务人群,按照应签尽签、应管尽管原则,保障签约居民就医取药,特别是慢性病用药得到及时保障,确保签约患者慢病长期处方和大医院延伸处方用药。持续开展健康监测和健康指导,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启动市级创伤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与31家基层医疗机构医共体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刚性需求,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坚持动态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危改户及时纳入改造范围,做到应改尽改。(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严格按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要求,建设村文化活动室,开展“点单式”服务,实施文化活动演出、文化惠民工程,将高水平的文艺演出免费送到村居。(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使用,根据农村特点错时、延时开放,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拓展全民健身公共空间,建设一批社区体育园,加强通勤步道、休闲步道等建设,增加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设施。不断推进宝坻体育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持续实施宝坻体育馆委托运营机制。(区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残疾人医疗、养老、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残疾人急难救助长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特教中心作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落实送教上门,开展随班就读,在普通中小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将住房危陋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对象。(区残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拓宽“一老一小”服务多元化供给渠道,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养老服务。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覆盖面。(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建设“一区一中心、一街镇一阵地、一社区(村)一场所”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区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设,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失能人员申报评定、护理人员培训、失能审定和待遇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参保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居家养老模式。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建设,支持养老机构按照规定设立医疗机构,增加医养康养服务供给。积极引导企业研发生产制造适老化产品,鼓励商场开设老年专区,培育老年用品市场。(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多种形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促进普惠性托育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依法依规落实好育儿假等制度。全程指导企业网上办理设立登记业务,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编制《天津市宝坻区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优化服务设施。统筹考虑我区人口结构、老年人口和婴幼儿数量等因素,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执行,根据各街镇实际,合理规划设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提高托育服务覆盖率。到2025年,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建立新建配套服务用房组织移交长效机制,保障针对养老、幼教等服务用房首期交付使用。按照市级统筹安排,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补齐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等民生设施短板,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落实新建居住区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配置相关规定,推动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规划构建更加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鼓励企业采取“一店多能”、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便民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推动商业物业融合发展,促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中央厨房等服务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到2025年,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城乡全覆盖,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按照《宝坻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推动建立社区有关的服务认证,建立服务认证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四)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落实宝坻区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对老旧小区分类改造提升,完善水、电、气、暖、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卫生服务站、停车设施、充电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助餐、家政、便利店、快递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层次需要。到2025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邮政局第二分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持续推动我区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工作落实到位,加快补齐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领域短板。落实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社区规模,适时对规模不合理的社区进行调整。严格执行规划标准,为超过1万人口的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外人均用地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实现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体育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为城区内医疗机构适老化、适儿化服务设施改造提供数据支持。积极推进宝坻体育馆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指导怡购宝鑫商场、劝宝购物广场等大型商场改造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加快实施本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残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区老年大学、街镇老年学校和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中心三级办学体系,提升老年教育服务水平。(区教育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适合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活动、休闲的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加强体育健身公园适儿化提升改造。在部分社区(村)儿童之家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培训及寒暑假儿童关爱等实践活动。(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妇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60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护理服务,全年达到1.2万人次以上。对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进一步补齐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等民生设施短板。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快补建社区全民健身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未达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和用地分级分类纳入区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解决中心城区体育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在群众身边增建一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在街镇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推动社区(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建设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区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动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支持各街镇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各街镇负责)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七)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行业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积极主导或参与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新兴服务行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组建标准化服务产业联盟,鼓励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业积极参与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企业全面提升养老、托育等领域服务能力,提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天津市社会组织行政告诫暂行办法》《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开展年检和抽查审计,加强行业质量监管。督促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公开,打造优质服务标准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攻关,增强品牌意识,根据企业发展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布局,提升企业商标意识。降低企业商标注册成本,切实提高企业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引育企业申报天津市智能制造项目,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生活服务品牌,引育企业向大数据全业态方向发展。开展“蓝天”行动,引导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中秋、国庆商标侵权专项行动”“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执法保护”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侵权假冒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九)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宝坻中专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模式,打造特色学科,提升办学水平,丰富服务内容,形成体系。(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高校与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园区企业在大学生实习、就业、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探索大学生实习、订单委培、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切实合作。指导企业人才提升技能培训、学校开展企业“订单式培训”、推动产业资源加速集聚、引导技能人才流动汇集。(区人社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多领域培训,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不断提高就业能力。推进“海河工匠”工程建设,实施技能培育工程,强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保质保量实施各类专项培训项目,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贴近需求、更具实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切实提升劳动力劳动素质和技能水平,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宝坻区职成教中心作用,抓好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培训需求调查,依托区农广校、农机校等培训资源,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200人。(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在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等企业中宣传吸纳政策,鼓励更多的家政公司、物业公司吸纳劳动力,按照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等的企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定期组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护理水平。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职业从业人员,符合本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确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指标积分。关心关爱养老护理、育婴从业人员,保障合法权益,宣传激励优秀典型。(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宝坻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十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支持企业上云和以移动支付、数字地图、数字终端等方式作为入口,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企业利用饿了么、美团、京东到家等线上平台或小程序,开展线上营销,方便群众购物。(区商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门诊诊疗工作,实现线上挂号、线上就诊、线上开药、线上支付。持续巩固基层医院智慧门诊升级改造成果,鼓励支持基层互联网医院创建,规范建设区级分级诊疗平台。支持零售连锁门店在其经营地址和医院设置自动售药机。(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A级景区分时预约,线上支付。推动区内2家星级宾馆实现线上和线下预定、支付。持续推动宝坻区文化馆建成宝坻区文化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加快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利用“津体惠”服务平台,发展智能体育。(区体育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引聚一批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宝坻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人才在市场中合理流动、配置和使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的发展,为“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支撑。(区人社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无接触式服务模式,推动无人配送在零售、医疗、餐饮、酒店等行业应用。(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依托宝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序推进生活服务类数据共享,构建数据信息高速公路,支撑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业务协同应用;加强同市级平台的对接,深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破除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开放共享“主动脉”。整合全区政务服务资源,丰富“津心办”平台应用。充分发挥“津治通”功能,实现民生诉求平台受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全程监督、评价反馈,保障民生问题的快速解决。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体育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等级,鼓励支持用户评价社会组织。(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公安宝坻分局、区交通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十四)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在有需要建立便利店的行政村新建或改建连锁加盟店。推进街镇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创建。以潮白河沿岸旅游文化设施提升项目为契机,优化休闲乡村旅游。推动葫芦窝村、小辛码头村、李宦庄村、东郝各庄村、董塔村文旅设施改造提升,积极培育精品民宿、乡村客栈、亲子乐园、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等旅游新业态,让旅游产业成为我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推动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和推荐宝坻区春夏秋冬四季休闲农业和乡村精品景点线路;组织“津农精品”品牌经营主体参加“津农精品”直播联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在生活性服务业各领域,纵深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体育+健康”“旅游+产业”等跨界融合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圈。(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体医融合,开展体质风险与运动风险评估等工作,完善国民健康大数据。持续在“三减三健”上发力,促进卫生健康与体育运动的深度融合。(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潮白河沿岸旅游文化设施提升项目,深挖特色文化资源,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积极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积极拓展体育旅游市场。每学期组织中小学学生开展一次研学旅行。(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推动区内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协助智慧物流、服务外包、远程医疗等新业态相关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积极引导工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生产制造医疗设备、康复辅助器械等优质产品。加快基层数字健共体建设,通过推进云管理、云服务、云药房、云检查“四朵云”赋能基层,强化提升远程医疗服务供给。(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打造地标性新型商圈和高品质特色商圈,加快推动吾悦广场、万科城市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站商一体的高端商业聚集区;优化提升传统商圈,推动苑北路商圈提级改造。(区商务局、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激活区域生活服务消费。加快贯通区、街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实现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继续组织开展“津农精品”农业品牌申报工作,借力区人才奖励政策,对新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市邮政局第二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吸引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在我区加快布局,引进罗森、7—11等连锁便利店,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赋能便民服务产品。完善商业设施,提高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根据需求,指导品牌企业在村(社区)新建或改建连锁加盟店。建设街镇商贸中心,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便利店、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业态,健全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开展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区所有破损道路提升改造,开展定期巡查、检查,保证农村供水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供水设备运行正常,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海河国际消费季—津享宝坻、宝坻夜生活节等活动,进一步活跃商业氛围,释放商圈消费潜力。(区商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免费为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困难职工开展健康体检,为职工提供免费的线上法律咨询服务。做好困难职工、一线医务人员、公安、交通、防疫等工作人员慰问工作。(区总工会、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九)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严格执行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事项操作规程;加强“一网通办”,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水平;丰富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成立“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优化窗口职能,完善“前台综合受理、中台技术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让“一个窗口办成事”成为群众办事的新常态。(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外贸企业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市场对接和贸易往来,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重点外贸企业,扩大特色产品出口,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区商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生活性服务业市场主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企业年度报告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市场主体的综合性信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宝坻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各相关单位“双公示”信息,及时推送市级平台。推动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权益保障。聚焦生活性服务业,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贿赂和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商标广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重点市场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深入推进防范应对资本无序扩张工作,持续深化服务实体企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防范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委、公安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在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非法集资等食药、金融风险企业开展“扫街式”“地毯式”排查,深入挖掘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贷款诈骗、食品药品、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风险线索排查、照前会商研判、推动案件处置进展、集资参与人疏导稳控、资金清退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宝坻分局、区金融局、区商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三)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大力支持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统筹用好中央、天津市和我区各类扶持政策和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积极争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有效降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建设和运营成本。全力落实生活性服务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好税收减免及退税资金支持,增加企业资金流,全力保障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税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信易贷”“津心融”等平台,提升银企对接效率,降低授信成本,拓宽产品服务,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对接。引导诚信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台发布贷款需求,解决融资难题。(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引导区内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区金融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引导保险机构推广应用符合我区实际、适用于生活性服务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区金融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考虑我区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健全市、区联动的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援救助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保障能力。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在享受绿色通道、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发展线上服务、无接触服务等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建立应急、消防、救援、卫健、公安交管部门交通事故“五位一体”联动救援机制,编制《宝坻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建立宝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宝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大防汛、防疫物资保障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积极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为民非企业减免税费。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应急等培训演练工作,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引导银行对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在融资服务方面给予支持。(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公安宝坻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七)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各街镇抓好本措施落实,探索将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部门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细化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各街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本辖区内的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统计监测评价。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确保生活性服务业界定的准确性,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的监测力度。(区统计局负责)

(二十九)加大宣传引导。运用区属媒体和“网信宝坻”多端平台,推送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关重点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阐释。强化正面议题设置,及时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做法,推进举措成效宣传。聚力正向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