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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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食药监宝坻分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1-001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4〕6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食药监宝坻分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

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食药监宝坻分局五部门拟定的《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27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区卫生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食药监宝坻分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津卫中2012772号)精神,为加快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拟在我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多样、费用较为低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财政可持续的中西医互补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的中医药事业,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区中医医院已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其中脑病科、肺病科、肛肠科获得了市级重点专科称号;全区93﹪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已建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6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了有效改善,中医药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群众健康意识和理念的不断增强,人们对中医药服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长期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就我区而言,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还不健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城乡居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加强和改善。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正是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民生工程,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工作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对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意义深远,务必要抓好、抓实。

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服务更可及,能力有提高,群众得实惠”的工作宗旨,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充分调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全社会的积极性,投入建设与督导实施并举,落实政策与推进改革并重,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可及性和可得性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构建中西医优势互补、广泛应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维护和促进城乡居民健康。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政府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规划、监管、保障等职责,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全区实际,坚持基层中医药服务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适应,创新基层中医药服务模式,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区建成以区中医医院为支撑,镇街医院、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完善的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中医药服务设施更齐全,中医药服务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强,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达到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的目标。具体目标是:到2014年底,区中医院要建成较为完善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同时积极争创三级医院;全区100﹪的镇街医院、卫生院,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5年底,全区100﹪的镇街医院、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服务内容包括:在镇街医院、卫生院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能够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包括中药饮片等),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在村卫生室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能够提供2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

三、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按照全市统筹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中推荐的适宜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对中医药适宜技术产生费用适当提高付费额度。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

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对在本市中标且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品种,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的重要内容。将国医堂建设、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等内容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整体卫生工作比例的10﹪。要求街镇医院、卫生院国医堂中医处方量占全院总处方量不低于25﹪,中医治疗处方量占中医处方总量最少达到50﹪。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加强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巩固和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充分发挥中医医院在全区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继续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目前,全区各基层医院、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已达18﹪,村卫生室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达到60﹪。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要求,力争到2015年底,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15﹪。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实施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和药剂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人才。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依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继续对中医药技术进行筛选和应用推广;加强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督导和效果评价,进一步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水平。

在基层中医药服务普遍达标的基础上,同时支持一批中医特色鲜明、疗效确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继续加强中医医院传统医学示范中心、“治未病”中心等项目建设。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指导帮扶机制,以在区中医医院成立专家指导组,采取接受进修、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下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扩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的辐射范围。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不少于40﹪。

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患者开展中医药技术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依法加强基层中医药监督管理

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加强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质量检验报告书,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向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安全有效。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

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网络、各种传播媒体以及农村集市等,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并发放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中医药巡诊”、送医送药、培训乡村医生等活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千家万户。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中医药文化在群众中入脑入心。

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宝坻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芮永玲担任,区发改委副主任周维荣、财政局副局长张谨、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苏玉芳、食药监宝坻分局副局长王秀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

(二)强化目标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承诺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合理确定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要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医改绩效考核指标。

(三)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能力提升工程区级匹配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推动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确保顺利通过市验收。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及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区共同支持能力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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