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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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宝坻区2013年建设美丽天津整顿交通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1-001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3〕43号
主    题 :
交通\交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

关于宝坻区2013年建设美丽天津整顿

交通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宝坻区2013年建设美丽天津整顿交通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827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2013年建设美丽天津

整顿交通秩序实施方案

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当前,全市范围正在掀起建设“美丽天津”活动的高潮,按照市政府“建设美丽天津、交通先行”的总体要求,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化交通环境,完善道路设施建设,同时针对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为重点的集中整顿活动。要求各社会单位要认真做好内部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同时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陈宇副区长任组长,宝坻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宝坻区“建设美丽天津整顿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维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情况综合、推动指导和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建成区道路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路口、路段交通设施齐全、完好且路口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基本消除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现象,重点路口、路段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三)城区主干道路违法停车明显减少,重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数量控制在每公里10辆以下。

(四)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直观秩序明显好转,城区重点路口实现非机动车、行人遵法率达到7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社会各单位迅速在内部掀起活动高潮

816日前,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内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向干部职工传达“建设美丽天津交通秩序整顿”工作要求和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单位要与干部职工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同时组织单位驾驶人和职工对照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提升单位驾驶人和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各镇街要组织召开村(居)委会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加强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每一名私家车主和基层驾驶人,使每个农户、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有场院的单位要在内部明显位置至少悬挂2条交通秩序整顿内容的宣传布标,所有单位要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橱窗、黑板报、曝光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宣传,每月要更新一次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利用单位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增加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常识等宣传内容,对所属干部职工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还要结合交通安全达标学校创建等工作,利用开学之际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宣传,并利用家长会、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二)社会各单位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发动本单位领导、车管干部、驾驶人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参与宣传活动,开展义务执勤,发放宣传提纲。同时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不定期与交警一起通过上路义务执勤,深入单位、社区、村镇开展宣讲,组织内部交通安全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义务宣传,确保年底前单位所属每名干部、职工至少参加一次义务宣传活动,为我区建设美丽天津整顿交通秩序活动作出贡献。

(三)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从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每周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顿活动,突出震慑作用。专项整顿期间,针对路面行驶的违法上路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严格核实驾驶人和车辆的基础信息,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实施处罚,提高治理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违法停车,以建成区道路为重点,责任到人,每天不间断对违法停车问题突出、道路通行影响严重的路段进行集中治理,对于重点路段上的违法停车,一律实施非现场处罚;针对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多发路口路段,增派警力及协管员进行管控,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格处罚,增强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净化通行秩序;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轻微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其担任交通志愿者,持旗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带头违法、不听劝阻等造成不良负面影响的违法人,依法予以严格处罚。

(四)各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发案情况对全区主要道路的路口、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力争排查出一批有质量的事故黑点,属于建成区以外道路的会同交通局进行规划、完善,属于建成区道路的会同区建委、市容委等单位进行规划、完善。综合执法局加大力度对撒、漏货运车辆的管理处罚力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允许上路运输。对于影响路口视距的建筑物、树木,市容委要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要求和提示及时进行清除。工商、质监、安监、交警支队等部门要对出售“老年代步车”商家进行清理清查,对违法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这些车辆的违法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整顿交通秩序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到整顿交通秩序对建设美丽天津的重大意义,这也是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的一次难得机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合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刊发简报,对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予以表扬、推广。同时也将不定期深入单位对此次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工作敷衍应付、出工不出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约谈领导、通报批评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良好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内部交通安全会议和活动安排请于开展前3日报活动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互比互看、亮点观摩活动,注重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交警支队新楼203室 ,电话59216131,联系人 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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