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宝坻新城房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宝坻新城房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关于调整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标准的意见》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调整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标准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宝坻新城危旧房屋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部分项目即将进入具体动迁阶段,被征收人需自行安排住房临时过渡。鉴于目前市场上房屋出租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经多次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后,决定调整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标准。现就调整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搬迁村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每人300元/月调整为每人400元/月;成片开发国有土地平房住户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每间主房200元/月调整为350元/月;多层楼房住户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每套600元/月调整为75平方米以下的700元/月,75-105平方米的900元/月,105平方米以上的1200元/月。
妥否,请转发执行。
宝坻新城房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