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办理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实现富民强区,构建和谐宝坻”的奋斗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高水平、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反映了民情,代表了民意。认真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对于促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提高办理水平,现就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情况
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涉及区政府工作的建议32件(以议案形式提出转为建议办理的29件),闭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已转交区政府办理。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闭会后,区政协召开相关会议对会议期间收到委员提案进行了审查,确定53件提案转交区政府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共涉及29个单位,这些单位确定为承办单位。
二、办理程序
(一)整理交办阶段。对转交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梳理、归类,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确定承办单位,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接到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清点,逐件登记,核实交办是否准确。对应由本单位办理的,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单位上报一名办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限期办结。如发现不应由本单位办理的,要及时退回区政府督查室(电话:29248919)重新交办,不得滞留、延误和自行转办。对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主办单位牵头,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
(二)审核答复阶段。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和提案内容认真调查核实,依据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于3月15日前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位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研究,根据确定的意见由承办单位拟定正式答复函,按规定格式(见附件)、规定纸张(A4型)打印(其中转为建议办理的议案打印15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各打印5份),加盖公章后由区政府督查室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答复函要在4月13日前全部寄送代表、委员。
(三)督办落实阶段。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抓好答复意见的落实工作,对承诺解决的要按期兑现;对列入计划、规划的要保持连续性;对领导批示和协调解决的要限期办理。代表、委员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将视情况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建议和提案的方式,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实施民主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承办件数较多的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统筹安排。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推动落实。
(二)加快节奏,限期办理。各单位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要逐件登记整理,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抓紧时间拟定答复函。拟定的答复函格式要规范,内容要严谨,要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办理任务较重、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安排专门力量,对于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工作要尽量向前赶,严格实行限期办理制度。
(三)创新招法,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创造条件解决问题。要在区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能动性,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向市对口部门争取资金,尽可能多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率。对有条件解决或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并且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要充分谋划,制定方案,确定内容、资金、时限和标准,加快进度,力争提前完成任务;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四)注重沟通,加强督办。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坚持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三走访”做法,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讲明政策依据,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也要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自觉地接受监督。
附件:1.2011年议案、建议、提案任务分解表
2.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格式
3.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格式
4.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格式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议案、建议、提案任务分解表
承办单位 |
代表议案 |
代表建议 |
政协提案 |
合 计 |
水务局 |
10 |
1 |
5 |
16 |
交通局 |
12 |
|
7 |
19 |
公安分局 |
2 |
|
8 |
10 |
供电公司 |
2 |
|
|
2 |
林亭口镇 |
1 |
|
|
1 |
新城房建办 |
1 |
|
1 |
2 |
财政局 |
2 |
|
1 |
3 |
商务委 |
|
|
2 |
2 |
京津新城委委会 |
|
|
1 |
1 |
建委 |
|
|
3 |
3 |
移动公司 |
|
|
1 |
1 |
联通公司 |
|
|
1 |
1 |
电信公司 |
|
|
1 |
1 |
市容园林委 |
|
1 |
4 |
5 |
文广局 |
|
1 |
4 |
5 |
体育局 |
|
|
2 |
2 |
卫生局 |
|
|
1 |
1 |
教育局 |
|
|
3 |
3 |
档案局 |
|
|
2 |
2 |
民政局 |
|
|
4 |
4 |
民宗办 |
|
|
1 |
1 |
国土分局 |
|
|
1 |
1 |
人力社保局 |
|
|
1 |
1 |
工信委 |
|
|
2 |
2 |
农委 |
|
|
1 |
1 |
九园管委会 |
|
|
1 |
1 |
执法局 |
|
|
1 |
1 |
房管局 |
|
|
1 |
1 |
冠成公司 |
|
|
1 |
1 |
合 计 |
30 |
3 |
61 |
94 |
附件2
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 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签发领导:
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议案,经大会审议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二○一一年 月 日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领导: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二○一一年 月 日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4
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
第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签发领导: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二○一一年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