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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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等三个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1-0005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0〕66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

现代化建设水平等三个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

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根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水平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是我市“十一五”期间提出的重点教育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也是我市今后几年义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它是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综合实力,提高办学水平,实现教育资源科学配置,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实抓好。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二、提高建设水平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教育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对新建、扩建和功能提升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和现场管理责任制,严把质量关,确保建设一所,安全一所,达标一所。要继续实行工程质量问责制和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已通过验收的学校,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维修,确保常用常新。要统筹安排配备教学设备,配足配齐各类教学装备,确保高标准达标。要切实抓好教学装备的“建、配、管、用”和“研、培、考、评”等环节,使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现代化管理,一要有意识地把办学理念融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之中,学会用理念办学,用理念治校,用理念引领师生发展。二要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充分体现现代化学校规范、民主和开放的管理特点,同时要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严禁闲置或挪作他用。三要增强课程管理能力,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在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科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方法,引导教师探索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四、加强检查指导

  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实行较完善的“面、点、线”承包模式,对已通过现代化建设标准验收的学校,要经常性地进行复查和回访,对出现反弹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抓好义务教育学校的综合评估,对照现代化建设的“100条”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高质量地完成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功能提升工程,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有效治理质量通病,坚决防范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注重结构安全

  各责任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都要选聘有资质、责任心强的专业监理。要严把原材料入场关,特别是对预拌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砌体、防水、节能和水暖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要认真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严格执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制度,重点检测涉及安全的柱、墙、梁、板等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楼板板厚等环节,加强各项隐蔽工程的监管,确保主体结构的安全。

  三、严格实行现场管理责任制,注重日常监管

  在施工过程中,每所学校都要成立一支不少于三人的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其中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学校选派的质量监管员各一名,全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质量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注重细节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学校项目管理小组要严格标准,注重细节,提早介入,对门窗、地砖、水暖电、防水、卫生洁具、灯具、门锁、内外墙面涂料等材料要严格筛选,严格把关,确保建设工程的美观、耐用和安全。

  五、加强验收管理,不合格的坚决返工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工程分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验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更不得降低标准交付使用。验收时,可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增加社会透明度,坚决杜绝工程隐患和“豆腐渣”工程。

  六、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关口前移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工程月报信息反馈等制度,不定期地组织建委、消防、规划、监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强化工程质量责任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及其他重大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冬季来临,各类安全事故多发,为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线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站在维护全区稳定发展的大局和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一刻不能放松的精神,在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尽可能将大班额、低年级的学生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并针对当前的季度特点,做到下午放学不拖堂、不延时。学生放学期间校门要全部开启,保证学生迅速分流。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放学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安排晚自习的学校,要安排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和值班教师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疏导。要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放的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对已损坏的楼梯扶手要及时加固,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要及时更换,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带队教师的责任,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租乘车辆要做到证照齐全,严防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校内车辆管理,严禁校外车辆在校内停放,并严格落实教师驾车进出校园与学生上下学时间段错开的有关规定。要大力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饮食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增加检查的次数和范围,不断提高学校饮食安全水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采购、加工等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规范。要严把食品进货关,坚持进货登记制度,并坚持每天的食物留样。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校园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楼。要对学生宿舍用电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师生的热水供应,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学生开展火灾事故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把好校园治安防范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发挥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选派专人值守,不断拓宽防控覆盖面,增强校园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将科技的手段和人的因素相结合,充分发挥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作用,开展24小时校园治安防范巡逻,将各类治安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切实加强校园化学药品和锅炉的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化学药品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严密监控储存、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使用管理台账和记录。要严格实行锅炉年检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锅炉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选聘有资质的锅炉操作人员,确保各个流程操作规范。

(七)严防煤气中毒事件。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装暖气,严禁使用煤炉取暖。因待撤并或功能提升暂未安装暖气用煤炉取暖的学校要加装风斗,并定时开窗通风,坚决预防煤气中毒事件。

三、畅通信息渠道,强化责任追究

(一)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出现迟报、缓报、瞒报或漏报现象。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实行校长、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注册,逐级上报,并尽力解决,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时间表,限期完成。

(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属地校园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对校园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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