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宝坻区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线医务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宝坻区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线医务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和关爱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生活保障方面
(一)改善休息条件和提供生活必需。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隔离休息场所。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保障医务人员睡眠充足、饮食均衡,并保证基本生活用品供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合理安排作息和休假时间。在保证正常防控救治工作前提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医务人员得到及时休整。疫情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为一线医务人员安排补休和增加带薪休假的时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安全保障方面
(三)强化健康防护。要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及时隔离,尽最大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交叉感染。积极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家属防护用品配备,将口罩等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及时送到家属手中,做到按需配备、应配尽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四)依法保障人身安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相关要求。区卫健委与公安宝坻分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和属地派出所的密切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医院警务室作用,增派民警进驻医院警务室,开展巡查并指导保卫工作。扎实开展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增加安保人员巡逻次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医院监控摄像头、一键报警装置进行维修检查,确保监控室24小时人员在岗在位,做到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加大和公安部门的警医联动机制,疫情期间对歧视、侮辱、暴力伤害医务工作者行为严厉打击,对此类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宝坻分局)
三、待遇保障方面
(五)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计发时限为天津市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即2020年1月24日)至一级响应结束。在疫情防控期间,援湖北医疗队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计发时限为出发日期至返回日期,并确保发放到位。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六)提高薪酬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区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天津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七)发放卫生防疫津贴。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社会保险保障方面
(八)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财政部门对其余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卫生健康部门汇总人员及费用后,暂由医保基金全额垫付,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另行结算。为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直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不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及时受理、优先办结,报销资金发放到用人单位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九)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一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报材料容缺后补,其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通过电话、微信、公共邮箱等方式申报,3天内审核拨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专项保险。(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
五、激励性政策保障方面
(十一)实施职称评审倾斜。对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论文,相关经历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二)增加特设岗位。对一线医务人员,具备高一层级(等级)职称(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增加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三)优先推荐人才项目。在推荐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海河医学学者、天津市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向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在2020年度组织推荐国家、天津市科普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等项目时,对开展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的人才及项目团队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科协)
(十四)实施招聘政策倾斜。在制定202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时,强调优先聘用倾斜政策,对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经用人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
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政策均可就近享受一次。
六、教育保障方面
(十五)照顾子女入学和学习辅导。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幼儿园入园时,坚持就近便利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入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宝坻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参加中考、春季高考和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如有需要,区招办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教育局联合团区委,组建志愿团队,建立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台账,为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化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
七、人文保障方面
(十六)做好“暖心”工程。开展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深入家中送爱心、送关心、送温暖,及时帮助解决有关困难,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对一线医务人员父母及配偶、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就医的,单位安排专人陪诊就医。(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
(十七)做好疗养休养。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年度健康体检计划和疗养休养计划。疫情结束后,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十八)做好心理疏导。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一线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
(十九)做好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建立社区工作者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
八、表彰宣传方面
(二十)弘扬职业精神做好表彰奖励。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在抗击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共同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将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性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荣誉。(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九、救治和优抚方面
(二十一)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对本机构内发生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为感染的医务人员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协助定点医院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控制病情发展,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要集中优质资源,组织专家组对病情进行评估、会诊,最大限度减少病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十二)做好抚恤优待。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上述所称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为本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接收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急救转运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检测、流调和终末消毒的医务人员;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接收过隔离观察者的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的医务人员。
附件: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实施方案落实台账
附件
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实施方案落实台账
序号 |
工作 类别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生活 保障 |
改善休息条件和提供生活必需 |
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隔离休息场所。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保障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并保证基本生活用品供应。 |
|
区卫生健康委 |
刘守仲 |
已完成 |
2 |
合理安排作息和休假时间 |
在保证正常防控救治工作前提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医务人员得到及时休整。疫情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为一线医务人员安排补休和增加带薪休假的时间。 |
|
区卫生健康委 |
刘守仲 |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 |
3 |
安全 保障 |
强化健康防护 |
要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及时隔离,尽最大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交叉感染。积极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家属防护用品配备,将口罩等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及时送到家属手中,做到按需配备、应配尽配。 |
|
区卫生健康委 |
刘守仲 |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
4 |
依法保障人身安全 |
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相关要求。区卫健委与公安宝坻分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和属地派出所的密切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医院警务室作用,增派民警进驻医院警务室,开展巡查并指导保卫工作。扎实开展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增加安保人员巡逻次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医院监控摄像头、一键报警装置进行维修检查,确保监控室24小时人员在岗在位,做到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加大和公安部门的警医联动机制,疫情期间对歧视、侮辱、暴力伤害医务工作者行为严厉打击,对此类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 |
|
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宝坻分局 |
刘守仲 白永利 |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 |
5 |
待遇 保障 |
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
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计发时限为天津市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即2020年1月24日)至一级响应结束。在疫情防控期间,援湖北医疗队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计发时限为出发日期至返回日期,并确保发放到位。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 |
刘守仲 赵庆东 李文山 熊孟飞 |
随报随审,三日内办结,做好资金保障,持续开展 |
6 |
提高薪酬水平 |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区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天津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 |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
刘守仲 赵庆东 李文山 |
随报随审,三日内办结,做好资金保障 | |
7 |
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
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 |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
刘守仲 赵庆东 李文山 |
随报随审,三日内办结,做好资金保障 | |
8 |
社会保险 保障 |
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
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财政部门对其余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卫生健康部门汇总人员及费用后,暂由医保基金全额垫付,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另行结算。为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直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不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及时受理、优先办结,报销资金发放到用人单位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
|
区医保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
吕俭 刘守仲 李文山 |
协调相关机构落实,做好资金保障 |
9 |
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 |
一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报材料容缺后补,其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通过电话、微信、公共邮箱等方式申报,3天内审核拨付。 |
|
区人社局 区卫生健康委 |
赵庆东 刘守仲 |
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 |
10 |
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
为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专项保险。 |
|
区金融局 区妇联 区卫生健康委 |
刘荣 吴庆娟 刘守仲 |
3月8日完成。 | |
11 |
激励性政策保障 |
实施职称评审倾斜 |
对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论文,相关经历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本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
|
区人社局 区卫生健康委 |
赵庆东 刘守仲 |
根据市评委会时间要求办理 |
12 |
增加特设岗位 |
对一线医务人员,具备高一层级(等级)职称(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增加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本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
|
区人社局 区卫生健康委 |
赵庆东 刘守仲 |
根据申报情况及时办理 | |
13 |
优先推荐人才项目 |
在推荐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海河医学学者、天津市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向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在2020年度组织推荐国家、天津市科普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等项目时,对开展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的人才及项目团队予以倾斜。本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
|
区人社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区科协
|
赵庆东 刘守仲 韩振廷 王春雷 |
按市人才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办结 | |
14 |
实施招聘政策倾斜 |
在制定202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时,强调优先聘用倾斜政策,对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经用人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 |
刘守仲 赵庆东 |
根据招聘计划按时组织招聘 | |
15 |
教育保障 |
照顾子女入学和学习辅导 |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幼儿园入园时,坚持就近便利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入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宝坻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参加中考、春季高考和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如有需要,区招办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教育局联合团区委,组建志愿团队,建立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台账,为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化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 |
|
区教育局 团区委 区卫生健康委 |
张景富 韩建强 刘守仲 |
已完成,持续推进 |
16 |
人文保障 |
做好“暖心”工程 |
开展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深入家中送爱心、送关心、送温暖,及时帮助解决有关困难,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对一线医务人员父母及配偶、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就医的,单位安排专人陪诊就医。 |
|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团区委 区卫生健康委 |
孙雅梅 吴庆娟 韩建强 刘守仲 |
已完成,结合需求,随时解决,持续跟进 |
17 |
做好疗养休养 |
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年度健康体检计划和疗养休养计划。疫情结束后,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 |
|
区卫生健康委 |
刘守仲 |
疫情结束后开展 | |
18 |
做好心理疏导 |
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一线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
|
区卫生健康委 团区委 区妇联 |
刘守仲 韩建强吴庆娟 |
长期坚持 | |
19 |
做好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 |
建立社区工作者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 |
|
区民政局 区妇联 区卫生健康委 |
张华 吴庆娟 刘守仲 |
长期坚持 | |
20 |
弘扬职业精神做好表彰奖励 |
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在抗击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共同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将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性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荣誉。 |
|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健康委 |
赵庆东 李文山 刘守仲 |
根据推荐人选情况适时组织表彰奖励,做好资金保障 | |
21 |
救治和优抚保障 |
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 |
对本机构内发生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为感染的医务人员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协助定点医院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控制病情发展,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要集中优质资源,组织专家组对病情进行评估、会诊,最大限度减少病亡。 |
|
区卫生健康委 |
刘守仲 |
长期坚持 |
22 |
做好抚恤优待 |
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
宋永元 刘守仲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