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消安委
办公室拟定的宝坻区春夏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宝坻区春夏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8 年 4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春夏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百日行动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在我市多起火灾事故中的批示精神及公安部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全面做好春夏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夏火灾防控行动暨消防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强化防控措施的指导方针,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杜绝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以“掌握存量、消除总量、不增新量”为原则,力争6月底实现火灾隐患清零。通过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全力确保全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木器、服装鞋帽加工等丙类生产、储存场所、易燃易爆企业、高层建筑、临街商铺、施工工地以及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
三、专项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4月 22日 )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要认真分析辖区特点、行业分类、隐患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3日至6月30日为消防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治理阶段,4月23日至9月10日为春夏火灾防控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责任分工,结合重点治理内容,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排查单位、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形成台账,隐患整改要严格实行“清零管理”,按时限做到“逐一消除”、“逐一过关”。对实际存在的整改难度大、确须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初步方案意见上报解决。
(三)专项督查行动(4月23日至6月30日)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陈忠杰任组长,安监局局长杨文胜、消防支队长张鸿鹤任副组长,各街镇及各抽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成立2个综合督查组,由公安分局督查室、消防支队、安监局、建委、工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局联合组成。对各单位的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每周将督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组织落实;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演练;是否通过橱窗、板报、LED屏、企业内部微信、微博群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化消防演习演练。
(二)建筑防火方面: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人员住宿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设备设施、随意堆放货物、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道通行、占用防火间距的情况;生产、经营区域与储存区域之间,厨房操作间与其他部位是否采用防火门窗、防火隔墙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商铺上下层之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在合法建筑物基础上违规改建、扩建违章建筑;是否采用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
(三)安全疏散方面:是否存在停放电动车、堆放杂物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疏散逃生的情况;建筑外窗是否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位是否设置质量合格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
(四)消防设施器材方面:是否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已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能够保证完好有效;“九小场所”、10人以上群组房是否安装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由操作熟练且已取得职业资格鉴定证书人员进行操作,且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自动运行状态;建筑内是否配置质量合格、压力正常的灭火器;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
(五)电气防火方面:电器、燃气线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电器线路是否设置断路、漏电保护等开关;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进行穿管保护;电器线路、配电开关周围是否违规堆放可燃物或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是否违规私搭乱接电器线路;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场所内、住宅楼楼梯间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住宅小区是否设置供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区域;
五、责任分工
消防部门:对所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进行检查,从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消防技术规范等专业角度进行整治,坚持刚性执法充分利用各种行政手段,消除火灾隐患。尤其要对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对适用罚款、三停、临时查封、拘留及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要主动作为,积极为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法律依据。
各街镇、园区: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清理违规住人,违规搭泡沫建彩钢板房、违章改扩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阻碍人员逃生的护栏等隐患。同时积极在本地区人员密集、主要道路两侧等显著位置悬挂、安装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图画、动态电子屏等。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辖区各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
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及公安派出所:结合高层建筑、电气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对居民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及九小单位的群防群治。依托人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群租群住地点,特别要严查住宿场所的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疏散的护栏,并且要对10人以上的群租房,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处落实排查整治,并定期研判流动人口数量、主要租住区域,采取针对性消防管控措施。
安监局: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工艺应急处置小组,维护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建委: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住人工棚等场所的排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消防车道。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采用易燃夹心材料等隐患问题。
建委(燃气管理):负责加强城乡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我区在建的乡村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中,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为日后乡村取暖工作创造良好消防安全条件。
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同时督促学校对学生宿舍加强管理,派专人每日定时对宿舍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抽烟、充电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
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加强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清理疏散走道杂物,加强高层住宅疏散演练。依法对住宅小区楼道内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清理,并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及充电区域。
交通局:负责在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工信委:负责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电气设计、施工和电器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的全链条监管力度,督促电气使用领域单位进行电气线路检测,及时更换老旧线路。
区委宣传部: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防范自救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卫计委、文广局、商务委、市场监管局:重点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加油加气站、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其他各部门:环保局、供电公司、人力社保局、司法局、科委、农委、市容园林委、气象局、邮政管理、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依据职能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涉及多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档案建立,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态势,深入学习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指挥和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详实的清单,注明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投入整改资金,倒排工期,如期整改,全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情况要按照附件表格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各单位于每周四中午12时之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2、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表实行三级联签,报送地点:区消防支队一楼防火处内勤,电子版报送邮箱:bdxiaofang@163.com。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各街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留存执法痕迹,做好存档记录,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清零一处”。对那些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扩建、场所外窗设置防盗网的行为,违章扩建的部位要限期予以拆除,不按时拆除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坚决拆除;对违规住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清理。同时要对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反弹。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通报工商部门,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约谈。各部门要根据辖区内的行业特点,分重点、分区域开展检查,集中约谈本区域或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加强和规范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对照排查内容树立正反典型。尤其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区域要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做好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组组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抓好督查各环节工作开展,被督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开展,坚决完成好督查工作各项要求。督查组成员要全面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负责,认真履职。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各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制定措施,彻底整治一批久拖不改的安全隐患,凡阻挠抗拒执法行动的,一律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未整改完毕隐患清单
3.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已整改完毕隐患清单
4.各类场所检查要点
附件1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2018年 月 日
街镇园区/区直部门名称 |
检查情况 |
问责情况 | |||||||||||||||||
检查单位 |
组织检查组 |
组织检查人员 |
全部隐患 |
重大隐患 |
约谈 |
通报 |
行政处分人员 |
实施处罚情况 | |||||||||||
总数 |
其中:领导带队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取缔 |
追究刑事责任 |
立案 |
处罚罚款 | ||||||
(家次) |
(组次) |
(组次) |
(人次)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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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从4月22日起每周周四中午12时前报送,报送累计最新情况。邮箱:bdxiaofang@163.com,联系人:尤满意,13920565119。
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附明细。
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未整改完毕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2018年 月 日
序号 |
存在隐患单位名称 |
隐患内容 |
主要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督办责任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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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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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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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单位总数: |
隐患总数: |
—— |
备注:①从 4月 22日起 每周周四中午12时前报送,报送累计最新情况。邮箱:bdxiaofang@163.com,联系人:尤满意,13920565119。
②督办责任人为属地、监管部门相关人员。
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已整改完毕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2018年 月 日
序号 |
存在隐患单位名称 |
隐患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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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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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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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单位总数: |
隐患总数: |
—— |
备注:①从 4月 22日起 每周周四中午12时前报送,报送累计最新情况。邮箱:bdxiaofang@163.com,联系人:尤满意,13920565119。
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4:
甲、乙、丙类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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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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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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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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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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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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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本情况 |
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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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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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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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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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单板构建的单层丙类仓库防火分区不大于;○2、建筑材料严禁使用泡沫夹芯彩钢。 | ||||
二 |
○1、甲、乙类(易燃易爆固体、液体、气体)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2、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 ||||
三 |
○1、在丙(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类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时,应采用实体墙与库房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禁止人员住宿。 | ||||
四 |
○1、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或地下、半地下仓库建筑面积小于等于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
五 |
○1、占地面积大于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物2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不得堆放物品; ○3、严禁违规搭建罩棚; ○4、防火分隔是否到顶。 | ||||
六 |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平米的火柴仓库;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的空邮袋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设计温度高于0度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度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非高架冷库;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卷烟仓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建筑面积大于的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应齐全,且完好有效(实地出水测试); ○3、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现场出水测试) | ||||
七 |
○1、场所按照每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 ○2、每层至少配备2具ABC 类干粉灭火器; ○3、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4、灭火器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点,压力正常,进行年检。 | ||||
八 |
○1、库房内的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金属管保护; ○2、库房内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3、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电线周围不得放置可燃物; ○4、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 ||||
九 |
○1、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2、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是否安装断路器或空气开关。 | ||||
十 |
○仓库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采用水暖,散热器、供热管道与储存物品距离不小于。 | ||||
十一 |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垛与垛间距不小于,墙与垛间距不小于,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 ||||
十二 |
○各种机动车辆、电瓶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 ||||
十三 |
○库房入口处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识。 | ||||
十四 |
○1、是否开展防火检查;(查阅档案文书 ) ○2、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3、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演练;(查阅档案文书 ) ○4、是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查阅档案文书 ) ○5、是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6、是否开展自防自救;(查阅档案文书 ) ○7、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查阅档案文书 ) ○8、是否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查阅档案文书 ) ○9、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进行维保和年度检测;(查阅档案文书 ) ○10.电工、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查阅档案文书 ) | ||||
检查具体情况: | |||||
检查人: 随同检查人: | |||||
填表说明: 对照检查内容在检查具体情况一栏填写标号,责令整改或处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是指酒精、汽油、油漆、10瓶以上高度白酒、烟花爆竹等。 | |||||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场所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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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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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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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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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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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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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情况 |
层 数 面 积 | ||||
建筑结构 | |||||
一 |
○1、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2、严禁使用泡沫彩钢板材。 | ||||
二 |
○1、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 ○2、首层2个安全出口; ○3、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营业时严禁将安全出口堵塞、封闭、上锁; ○4、严禁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等障碍物。 | ||||
三 |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的食堂、餐馆,厨房操作间烹饪部位应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建议场所面积大于的餐饮场所均加装) | ||||
四 |
○厨房操作间烹饪部位是否与就餐场所进行了防火分隔 | ||||
五 |
○1、厨房的气瓶组应单独设置,严禁与燃气灶具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2、营业场所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 | ||||
六 |
○严禁在营业场所设置集体宿舍。 | ||||
七 |
○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和其他明火作业。 | ||||
八 |
○防火门应确保能正常常闭。 | ||||
九 |
○1、场所按照每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至少配备2具ABC 类干粉灭火器; ○2、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3、灭火器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点,检查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进行年检。 | ||||
十 |
○1、餐厅内的桌椅摆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上严禁放置杂物。 | ||||
十一 |
○1、场所内的电气线路敷设应穿金属管保护; ○2、加装断电保护或空气开关; ○3、餐饮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且不应被装修遮挡。 | ||||
十二 |
○厨房的油烟管道、灶台、灶具应当每月清洗,管道应经常检查、保养。 | ||||
十三 |
○1、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演习、演练;(查阅档案文书 ) ○2、对员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3、是否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查阅档案文书、现场提问) | ||||
检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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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场所随同检查人员: | |||||
填表说明: 对照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在检查具体情况栏填写违反条款、“检查具体情况”项填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及责令整改或处理情况。 |
商店(含沿街商铺门脸)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场所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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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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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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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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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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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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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本情况 |
面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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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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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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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店铺内不得住人; ○2、外墙门窗严禁设置封闭式金属栅栏; ○3、每层需设防火分隔(防火门或实木门) | |||||
二 |
○1、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 ○2、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不得违章搭建,摊位外溢。 | |||||
三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 ○2、商品摆放、柜台设置不得影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使用; ○3、严禁在楼梯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设置摊位、堆放货物。 | |||||
四 |
○严禁使用泡沫彩钢板材。 | |||||
五 |
○1、商店内的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2、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高温灯具; ○3、电器线路敷设必须设置断路器或空气开关; ○4、可燃物品不得紧贴电气线路存放; ○5、建议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 |||||
六 |
○1、场所按照每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至少配备2具ABC 类干粉灭火器; ○2、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3、灭火器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点,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进行年检。 | |||||
七 |
店铺内不得放置电瓶车。 | |||||
八 |
严禁在营业场所生火做饭。 | |||||
检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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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场所随同检查人员: | ||||||
填表说明: 对照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在“检查具体情况”项填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及责令整改或处理情况。 | ||||||
旅店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场所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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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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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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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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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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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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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用途 |
层数 面积 | ||||
建筑结构 | |||||
一 |
○1、是否存在违章改、扩建; ○2、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 ○3、营业时严禁将安全出口堵塞、封闭、上锁,疏散通道内不得存放设置影响疏散的物品和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4、外墙门窗不得设置封闭式金属栅栏; ○5、严禁使用泡沫彩钢板材。 | ||||
二 |
○1、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室内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应保持完好,防火门能正常开启。 | ||||
三 |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的商店、旅馆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四 |
○1、客房内的地毯、窗帘等应使用难燃材料; ○2、房间的隔断应采用不燃材料; ○3、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质楼梯; ○4、隔墙应到顶,外跨楼梯坡度不得大于45度。 | ||||
五 |
○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完好(实地测试)。 | ||||
六 |
○1、场所按照每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至少配备2具ABC 类干粉灭火器; ○2、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3、灭火器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点,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进行年检。 | ||||
七 |
○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是否设置断路器或空气开关。 | ||||
八 |
○场所内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不应被装修遮挡。 | ||||
九 |
○1、所内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警示标牌; ○2、是否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制度;(查阅档案文书 ) ○3、是否开展消防演习演练;(查阅档案文书 ) ○4、是否开展消防巡查;(查阅档案文书 )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6、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技能鉴定证书。(查阅档案文书 ) ○7、设施是否进行了年度检测。(查阅档案文书 ) | ||||
检查具体情况: | |||||
检查人: 场所随同检查人员: | |||||
填表说明: 对照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在“检查具体情况”项填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及责令整改或处理情况。 |
“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小作坊”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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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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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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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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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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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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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基本 情况 |
面积 层数 | ||||
结构类型 | |||||
一 |
○1、严禁在住宅或出租房屋设置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小作坊车间; ○2、中转仓库应与其他部位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性楼板与生产等其它部位分隔; ○3、宿舍、生产、库房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
二 |
○1、严禁使用泡沫彩钢板材; ○2、丙类彩钢单板单层厂房防火分区不得大于。 | ||||
三 |
○1、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 ○2、严禁将安全出口封闭、堵塞、上锁。 ○3、严禁设置封闭式金属栅栏。 | ||||
四 |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 ||||
五 |
○1、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的甲、乙、丙类厂房,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物2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厂房的消防车道和厂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不得堆放物品; ○3、严禁违规搭建罩棚; | ||||
六 |
○1、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木器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内外消火栓及水枪水带保持完好有效。(实地出水测试) | ||||
七 |
○场所内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有效。 | ||||
八 |
○1、场所按照每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至少配备2具ABC类干粉灭火器; ○2、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3、灭火器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点,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进行了年检。 | ||||
九 |
○车间、员工宿舍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金属管保护。 | ||||
十 |
○不得违法搭建罩棚。 | ||||
十一 |
○车间、小作坊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
十二 |
○1、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电线周围不得放置可燃物; ○2、丙类厂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 ||||
十三 |
○废料是否及时清理。 | ||||
十四 |
○木器生产企业油漆、胶粘部位与其他部位分隔 | ||||
十五 |
○1、厂区内应设置能覆盖全厂区的高清晰摄像头,重点部位、工段设置高清摄像头; ○2、存储器(硬盘)不应设置在厂房内。 | ||||
十六 |
○1、是否开展防火检查;(查阅档案文书 ) ○2、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3、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演练;(查阅档案文书 ) ○4、是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查阅档案文书 ) ○5、是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查阅档案文书 ) ○6、是否开展自防自救;(查阅档案文书 ) ○7、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查阅档案文书 ) ○8、是否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查阅档案文书 ) ○9、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进行维保和年度检测;(查阅档案文书 ) ○10.电工、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查阅档案文书 ) | ||||
检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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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场所随同检查人员: | |||||
填表说明: 1、对照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在检查具体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及责令整改或处理情况。 2、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是指酒精、汽油、油漆、10瓶以上高度白酒、烟花爆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