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宝坻区实施全民 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力社保拟定的《宝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 年 3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
区人力社保局
为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以新注册企业和本市户籍及外省市常住人员为对象,通过资源排查、扩面推动等措施,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从2016年到2018年末,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保障
成立区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边荣海任总指挥,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季金山和社会保险分中心主任郑丽英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分中心、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编委办和国税局等部门。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季金山兼任,区人力社保局和社会保险分中心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及社会保险分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民参保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会;负责宣传及培训工作;指导街镇、园区开展政策宣传、扩面排查、入户调查、参保登记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区政府组织召开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我区全民参保工作。
2.宣传发动。一是通过举办政策解读、张贴海报等形式,深入企业、校园、社区、家庭、工地,广泛宣传全民参保政策;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三是以“全民参保,人人享有”为主题,集中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3.人员培训。一是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分中心组织举办全民参保政策培训班,对街镇、园区相关人员,进行参保缴费政策、扩面资源排查、经办流程等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政策,把握宣传重点,掌握扩面方法;二是街镇、园区利用全市统一编印的全民参保计划政策文件、经办规定、操作手册、授课视频等培训资料,组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工作人员开展政策经办、操作实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2月底)
1.参保资源排查。区人力社保局和社会保险分中心做好全区参保登记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交换比对结果,组织街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新注册企业和已注册企业中未参保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对信息缺失、错误的人员,进行信息核实和补录,摸清底数,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参保资源,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保登记。
(1)对新注册企业实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锁定未参保单位作为扩面排查重点;
(2)核对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基本情况;
(3)核对在本市纳税未参保、外国人在津就业未参保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获取职业技能证书、取得小额贷款、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未参保人员,以及市级职介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未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区级职介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将存档人员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情况进行对比,锁定应排查的未参保人员范围;
(4)在上述未参保人员扩面排查的基础上,将其他未参保人员确定为入户调查对象。
2.扩面参保推动。加强各类企业的缴费督查,规范参保缴费行为,认真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用工参保等情况,对于少缴漏缴、逃避参保的,督促其依法及时参保。以全市统一发布的参保扩面资源为基础,对新注册企业、中断缴费人员、应保未保人员、入户调查对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参保缴费。
(1)新注册企业。对新注册企业,社会保险分中心通过统一印制公开信,供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现场领取,在一周内向企业法人寄送参保告知函,同时向法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发送参保告知短信。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分中心共同组成扩面排查工作组,包户到组、责任到人,逐户排查、逐月跟踪,了解企业经营、用工状况、缴费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参保动员、催缴扩面,督促新注册企业在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中断缴费人员。依据中断缴费人员情况,安排扩面排查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讲政策、算待遇,引导中断缴费人员,特别是曾经享受失业保险金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结合缴费能力和需求,用好社保补贴政策,恢复参保缴费。
(3)应保未保人员。对纳税未参保人员,深入企业,核实情况,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办理参保缴费;对在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小额贷款等未参保人员,强化科室联动,建立发证、放贷与参保互动机制,约束应保未保人员及时参保缴费;对外国人在津就业未参保人员和建筑业外来务工未参保人员,依据就业情况,深入企业现场排查,督促用人单位全员参保;对存档人员,结合存档信息以及灵活就业状况,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参保工作。
(4)入户调查对象。对入户调查对象,组建入户调查队伍,上门走访,核实情况,实现同步调查、同步登记、引导参保。同时,建立多渠道参保登记方式,通过社会保险分中心、街镇劳服中心柜面登记,人力社保网、手机APP联网登记,引导未参保人员主动登记。
3.强化参保缴费执法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通过约谈法人代表、现场稽核等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参保。对拒不参保的单位报送市全民参保计划指挥办公室,由市稽核检查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惩戒改正、强制划拨和抵押变现缴费、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同时区劳动监察部门与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4.加强扩面督导推动。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街镇、园区按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街镇、园区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工作进展和扩面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全民参保计划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5.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区政府每年对街镇、园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落实和扩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常态管理
从2018年1月起,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形成信息比对实时化、资源排查常态化、参保推动持续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实时比对信息,跟进未参保资源,开展参保扩面推动工作,对各街镇、园区扩面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系统工程,区政府将全民参保计划列为重点工作。区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参保工作深入开展。各街镇、园区以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管员为主体,组建全民参保扩面队伍,要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组织推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有序推进。并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 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区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9241428)。
(二)强化协调配合。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涉及面广,区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人力社保局负责全民参保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督导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社会保险分中心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和企业注册社会保险登记,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发改委要继续将参保扩面的主要任务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学生儿童参保。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全区户籍人员和外来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财政局要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社区平台参保服务的专项经费及参保扩面奖励资金等,将其纳入预算管理。卫计委负责协助做好新生儿参保和医疗控费工作。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和编委办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成立、变更、终止信息,人力社保局负责将用人单位参保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税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等信息。
(三)注重督导推动。区全民参保计划指挥部要建立周碰头、月例会、季点评、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对组织实施、推动落实、扩面成效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指挥部要加强对街镇、园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提升经办服务。积极推动社保业务下沉街镇工作,2017年将参保缴费经办服务延伸至我区各街镇劳动保障中心。积极推行个人网上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开发手机应用(APP)参保缴费新功能,经办人员在扩面排查、入户调查现场可实时查询缴费情况、测算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