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
办理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以“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为愿景,提出了一系列高水平、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反映了民情,代表了民意。为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提高办理水平,现就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政府工作的建议29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24件),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3件,占12.5%;城乡建设方面的16件,占66.7%;教育文化方面的2件,占8.3%;其他方面的3件,占12.5%。按职能分工,由16个承办部门办理(委员提案有关情况待区政协交办后梳理)。
二、办理程序
(一)整理交办阶段。由区政府办公室对转交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梳理、归类,确定承办单位并进行交办。承办单位要认真登记核实,对应由本单位办理的,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单位上报一名办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限期办结。对2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主办单位牵头,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
(二)审核答复阶段。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和提案内容认真调查核实,与代表和委员充分沟通,依据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办理意见,并经主管区长会商审定后,于3月6日前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专题研究后,确定答复意见。承办单位根据确定的意见,拟定正式答复函,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3)、规定纸张(A4型)打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各打印5份),加盖公章后于3月17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经审核通过后,各承办单位务必于3月26日前与代表委员见面,交付答复意见,填写《承办部门与代表委员联系情况表》(见附件3),并于3月28日前将《承办部门与代表委员联系情况表》报送区政府督查室。(以上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时限另行交办通知)
(三)督办落实阶段。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相关部门或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督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抓好答复意见的落实工作。所提建议,能够采纳落实的,在规定期限内要积极努力落实;因条件所限暂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制定计划,逐步采纳落实;对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代表、委员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代表、委员。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实行跟踪办理,力争条件成熟后予以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全程盯的工作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进度清单,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承办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统筹安排。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推动落实。同时,各部门务必与代表、委员见面协商,研究推进办理工作,通报工作进展和办理落实情况。
(二)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效。各单位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逐件登记整理,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拟定答复函。答复函内容要严谨,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办理任务较重、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安排专门力量,对于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创造条件,要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向市对口部门争取资金,尽可能多的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三)注重沟通协调,加强督查督办。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坚持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三走访”做法,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相关部门或工程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工作业绩指标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附件:1.2017年议案、建议任务分解表
2.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格式
3.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格式
4.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格式
3.承办部门与代表委员联系情况表
2017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7年议案、建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承办单位 |
代表议案 |
代表建议 |
合计 |
1 |
农机中心 |
1 |
|
1 |
2 |
水务局 |
2、3、14 |
3 |
4 |
3 |
交通局 |
4、5、6、7、8、12 |
1 |
7 |
4 |
建委 |
9、10、18 |
2 |
4 |
5 |
公安分局 |
11 |
|
1 |
6 |
宝平街道 |
13 |
|
1 |
7 |
朝霞街道 |
13 |
|
1 |
8 |
史各庄镇 |
13 |
|
1 |
9 |
林业局 |
15 |
4、5 |
3 |
10 |
市容园林委 |
16 |
|
1 |
11 |
供电公司 |
17 |
|
1 |
12 |
国土分局 |
19 |
|
1 |
13 |
教育局 |
20 |
|
1 |
14 |
文广局 |
21、23 |
|
2 |
15 |
发改委 |
22 |
|
1 |
16 |
民政局 |
23、24 |
|
2 |
|
合计 |
27 |
5 |
32 |
附件2
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签发领导:
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议案,经大会审议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7年 月 日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领导: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7年 月 日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4
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格式
宝坻区 局(委、办)
对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签发领导: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问题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7年 月 日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5
承办部门与代表委员联系情况表
单位公章
承办部门 |
|
承办的议案号 建议号 提案号 | ||
标题 |
| |||
建议人 |
| |||
沟通方式 |
|
沟通时间 |
| |
沟通基本情况: | ||||
建议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评价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建议人签字: | ||||
注:1、请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同时填写此表,并按照要求报送区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29248919)。 2、此表写不下可另附页说明。 | ||||
承办部门工作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