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
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残联拟定的《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的意见
区残联
2016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全区营造关心、关爱、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现就我区“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一助一”送温暖活动。区级领导在“助残日”期间深入到结对帮扶的残疾人困难户家中慰问,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
(二)由区残联牵头,为贫困残疾人发放夏季生活用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由区残联组织,到区内的鲤鱼线业、绿之梦两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慰问,细致了解残疾人的就业现状和脱贫效果,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四)区残疾和区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残健同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促进残疾人就业。
(五)开展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和少年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安置办法,实施文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六)落实市残工委《关于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2016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残工委〔2016〕1号)要求,为区内400名残疾人免费进行体检。
(七)开展“让残疾人走进阅览室”的主题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的快速发展。
(八)围绕“养成健身习惯,带动全民健身”的主题,开展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提高残疾人的科学健身意识,促进残疾人共享公共体育服务。
(九)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计划在6月份,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结合“全国爱眼日”,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
(十)助残志愿者到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中提供志愿服务。
(十一)为区内残疾人新发放轮椅60辆。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助残日”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二)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深入了解辖区内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的有关政策,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自信的模范典型,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爱残的是社会氛围。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助残日”活动的总结,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区残联办公室(传真:29243081,电子邮箱:bdqcl@126.com)。
附件: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附件
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
共享文明成果,加快小康进程
关注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弘扬自强精神,播撒关爱阳光
弘扬自强,传递关爱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自强与助残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关心我身边的残疾人朋友
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把温暖送给每一名孤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