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天津市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基本情况调查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及京津新城管委会:
为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全市侨务工作重点,全面掌握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基本情况,涵养侨务资源,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拟对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经区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基本情况调查方案>的通知》(津侨办[2011]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并于5月25日前将调查表报送区政府侨务办公室(217室)。后附侨资企业名单,若有新增侨资企业,请一并进行调查统计。
联系电话:29241366 传真:29242390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