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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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会拟定的宝坻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35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4〕3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安委会拟定的宝坻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安委会拟定的《宝坻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1215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区安委会

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区安委会决定于201411月下旬至2015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合法行为,必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压减冬季各类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一是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企业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中毒、防泄漏、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生产装置冬季开、停车方案中是否有防冻措施;企业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二是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批发企业是否在未经批准的仓库内储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有混存、超量储存、超等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批发企业是否如实记录购买、销售和库存产品的数量,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三是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设置是否符合布点要求,是否存在超量、超等级储存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防火阻燃棚,防火阻燃棚内是否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热锅等用电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存在使用碘钨灯照明及使用非护套线的行为。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宝坻分局、区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供销联社等做好配合。

(二)建设施工方面一是检查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施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二是检查冬季施工方案编写、审批、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防风、防滑、防雪灾、防坍塌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检查施工现场防煤气中毒、防火灾措施落实以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宿舍取暖问题,工程现场施工、生活使用的明火作业、各类气瓶管理、存放、使用情况以及保温、保暖材料是否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六是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七是检查遇有降雪、大风恶劣天气时是否停止高空作业。八是检查生活区宿舍内电线是否乱搭乱接,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责任部门:区建委、市容园林委、水务局、消防支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组织。

(三)燃气方面:一是检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对所管辖的调压设施、凝水缸和闸井做好相应的维护,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是否对所属供气设施做好冬季放水、防冻结露检查。二是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加强管线设施安全巡检,是否制定抢修维修等应急预案,是否备齐抢险物资及备件,是否配备抢修维修队伍并加强冬季安全抢修维修的安全培训。三是检查燃气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冬施方案开展冬季施工。四是严厉打击燃气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准销证从事燃气经营,燃气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非法储存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加气站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部门:区建委会同发改委牵头组织,区质监局、规划局、国土分局、交通局、消防支队、综合执法局做好配合。

(四)交通运输方面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公交客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一是检查驾驶员、作业人员冬季安全培训和恶劣天气行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针对恶劣天气和乘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建立、培训和演练情况,应急装备物资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三是检查车辆GPS动态监控是否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时、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五是继续严厉打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为,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区工信委、质监局、安监局、交警支队等做好配合。

(五)消防方面一是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服装、鞋帽、木器加工、沙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三是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防护措施,对未按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措施,对不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政府进行关停。四是加强对举办各类大型人员聚集活动的审批和检查,举行大型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责任部门: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区商务委、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等做好配合。

(六)特种设备方面一是对车站、医院、学校、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设备安全隐患,查处无证操作、超期未检等违规问题。二是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整治违规进行充装行为;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检查,打击非法充装、无证使用等行为;对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报告中是否明确充装介质等。三是对压力管道生产和检验环节等进行检查,打击无证生产、超期未检行为。

责任部门:区质监局牵头组织,区商务委、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等做好配合。

(七)爆炸性粉尘及易燃易爆气体方面一是动态掌握爆炸性粉尘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现状等,同时逐步对存在爆炸性粉尘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实行差异化管理。二是对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内,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厂房未单独设置,粉尘爆炸危险作业的多层厂房安全出口、泄爆口等不符合标准规范且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对于在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挂牌督办,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四是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场所(化工企业、塑料印刷、制鞋、织物涂层、喷烤漆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通风装置、报警装置、电气线路防爆、静电导除装置、防爆工具、防雷措施是否安全有效;动火作业是否经过严格审批;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静电劳保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落实。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八)其他方面:建材、轻工、纺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与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同组织、同推动。

三、组织领导和负责部门

区政府成立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郎东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闫海涛和区安监局局长汪波担任,成员包括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委、教育局、公安分局、规划局、国土分局、房管局、建委、环保局、市容园林委、农委、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工商分局、质监局、体育局、安监局、交通局、总工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四、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部署阶段(201411月下旬)

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检查方式、检查重点,抓紧动员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和监督检查阶段(201412120152月中旬)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自查自改情况要记录存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要采取停产停业措施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严禁恢复生产。20152月中旬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报区、街镇园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对隐患突出、非法违法严重的行业领域和区域要结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和要求履职尽责,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检查、督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汇总阶段(20152月下旬)

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后,于201521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bdajjjck@163.com联系人:闫国栋,电话:2924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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