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2014年春节放假7天。具体时间为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一)至2月6日(农历正月初七),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上班。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视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宝党办发〔2013〕50号)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