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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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3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4〕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2014年春节放假7天。具体时间为131日(农历正月初一)至26日(农历正月初七),27日(农历正月初八)上班。126日(星期日)、28日(星期六)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视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宝党办发〔201350号)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20141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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