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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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园林委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3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4〕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市容园林委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

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4120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

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安排意见

区市容园林委

    为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宝坻为主要思路,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勤俭节约”的原则,以“国旗、彩旗、灯光”为主题元素,坚持昼间与夜间、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坚持修复与重复使用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投入相结合。为全区人民营造“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普天同庆”的节日气氛,展现我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新面貌、新精神、新形象。

二、布置时间

    国旗布置时间:2014123(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1428(农历正月初九)。

景点及灯光布置时间:2014123(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14216(农历正月十七)。夜景灯光启闭时间为每晚17:3022:30

三、布置工作重点

(一)白天气氛布置。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升插挂国旗、彩旗。主干道路两侧的商家店铺、公园景点、公共场所要插挂彩旗。

(二)夜晚气氛布置。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部开启夜景灯光设施,营造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节日夜景。同时,要确保灯光字号、灯光广告牌匾完好无损,无缺笔少划,无灯光断带等情况。

(三)市场气氛布置。为更好的烘托节日气氛,对城区主干道路沿街商家店铺节日期间商品促销、拱门、布标等临时悬挂标语宣传品活动予以开放。开放时间:2014125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201427日(农历正月初八)。

(四)对牌匾字号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权属的牌匾字号进行检查维修、清洗,确保牌匾字号无破损、陈旧、缺笔少划,确保容貌整洁、完好、美观。

(五)切实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区各街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四清一绿”和“清洁家园”行动为契机,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抓好道路两侧、村庄、城乡结合部、居民区、河道、集贸市场、公园绿地、商场、学校及车站等部位环境卫生清整工作,切实做到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外溢,河道水面清洁、无异味,各类车辆停放有序。节日期间扫保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路、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干净整洁。

四、措施和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街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发展的高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认识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按照春节节日气氛布置的整体安排,各街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街镇要对辖区负责,各部门要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要加强巡查。区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要在春节期间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春节期间全区人民在“安全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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