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公众方便、及时、有效获取政府信息,有利于增强政府的亲和力和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目前,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公开时限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加以改进。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1名领导同志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本单位应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是本单位内部制发且带有文号的文件(请示类除外)和工作类信息,单位的“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原则上要求每年度更新一次,其他类别的信息要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
(三)各单位要对照《关于加强我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宝坻政办发〔2010〕33号)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理由并做好备案。
(四)各单位要尽快补充完善主动公开内容。11月10前,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区政府信息科(区政府二楼206室);11月20日前,在宝坻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补充公开本单位领导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工作简历、照片等),另一并报送电子文档。今后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应予公开信息。
邮箱地址:zfxinxike@126.com
联系电话:29241012
附件: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使用说明
201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使用说明
一、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前台展示
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前台展示地址为http://xinxigk.baodi.gov.cn,或登录宝坻信息网https://www.tjbd.gov.cn/点击首页右上角“政府信息公开”链接。
二、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使用
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登录地址为http://xinxigk.baodi.gov.cn/gkht。
三、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各单位用户设置
每个单位共有1个机构管理员和2个普通用户,分别为:
(一)XXX(单位拼音简称)管理员——用户名为XXX001,主要功为对本单位已发布信息进行管理、查询、统计,对本单位其他用户进行管理。
(二)XXX(单位拼音简称)录入员——用户名为XXX002,主要功能为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录入以及协助录入查询申请表。
(三)XXX(单位拼音简称)审核员——用户名为XXX003,主要功能为对本单位已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及管理。
四、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密码管理
所有用户密码均为统一初始密码(111111),用户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应及时更改密码并牢记。
五、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录入流程简介
(一)用户首先登录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地址,即http://xinxigk.baodi.gov.cn/gkht,出现用户登录对话框,输入本单位录入员用户名(即XXX002)和密码,进入录入用户界面。
(二)点击界面左侧【信息上载】项,然后再点击右侧【增加】项,弹出一个【内容表添加】对话框,点击首行右侧【选择】项,在弹出的对话框内勾选所要添加信息的种类,然后确定,添加信息名称和文号(如果有),点击【选择】项添加生成日期,添加内容概述,然后使用文本编辑器中【导入word文档】按钮将已按要求设置好格式的文档导入,在弹出导入对话框后点击【浏览】项选择文档,然后点击【确定】项完成导入并显示在原文框内,(初次导入时提示安装控件,按提示点击下载并安装,IE浏览器7.0版本需将安全等级调整为“中”,即点击浏览器【工具】项下【Internet选项】,在【安全】子页对安全等级进行调整),如有附件,可点击左下角【添加附件】项,点击【浏览】项进行添加。全部内容添加完毕后点击【保存】项,即生成一条信息,用户可对此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项提交信息。
(三)信息提交后点【退出】项,出现用户登录对话框,输入本单位审核员用户名(即XXX003)及密码,进入审核用户界面。点击界面左侧【信息审核】项,右侧出现已经提交的信息,双击信息名称,弹出【信息查看】对话框,由审核人员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关闭对话框,点击右侧【审核】项,弹出【回复结果】对话框,如审核通过,选【审批通过】项后点击【保存】项,信息进入【信息发布】项;如审核不通过,选【审批不通过】项后点击【保存】项,信息自动退回录入员用户。
(四)点击界面左侧【信息发布】项,右侧出现刚才通过审核的信息,点击右侧【发布】项,弹出【是否确认】对话框,点击【确认】项进行信息发布。发布后信息可在前台相应位置显示。
(五)点击界面左侧【已发布信息维护】项,右侧出现已发布的信息,审核人员可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删除、取消发布、信息失效等项处理。
(六)对已发布信息的修改需登录到本单位管理员界面(即XXX001)进行信息修改。
(七)对网上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登录本单位审核员界面(即XXX003)【申请处理】项,对已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回复,回复时先选择回复结果选项,然后填写回复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