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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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7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3〕3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乡建设\房屋管理;自然资源\土地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违法

违规征地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区政府领导意见,现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津国土房办发201373)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61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津国土房办发〔201373

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

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28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并就开展排查违法违规征地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征地工作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征地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防止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认真对本区县范围内的征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排查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三、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31日前上报市局资源处。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在各区县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从61开始,对相关区县进行重点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在全面自查和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市局形成全市征地工作自查报告,经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国土部,同时抄送北京督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征地依法行政意识,严格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征地事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立即行动,确保任务完成。此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立即开展本区县范围内的征地行为自查工作。

(三)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凡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同时,要着力落实相关制度,完善健全防范化解征地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征地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2013527

(联系人:刘喜广;联系电话:231188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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