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违法
违规征地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区政府领导意见,现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津国土房办发〔2013〕73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津国土房办发〔2013〕73号
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严格管理防止
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28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并就开展排查违法违规征地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征地工作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征地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防止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认真对本区县范围内的征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排查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三、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市局资源处。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在各区县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从6月1日开始,对相关区县进行重点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在全面自查和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市局形成全市征地工作自查报告,经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国土部,同时抄送北京督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征地依法行政意识,严格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征地事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立即行动,确保任务完成。此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立即开展本区县范围内的征地行为自查工作。
(三)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凡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同时,要着力落实相关制度,完善健全防范化解征地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征地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2013年5月27日
(联系人:刘喜广;联系电话:2311882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