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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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园林委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3〕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园林委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关于做 好“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428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

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3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给全区人民营造“安全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2013“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要以突出“展示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宝坻”为主题,以“国旗、鲜花、灯光”为主题元素,将景点、路桥、水系、建筑物等进行设计装点,营造“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达到白天国旗飘扬、鲜花盛开,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效果,展示全区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经济繁荣发展的新气象。

二、布置时间

2013428201352

三、布置工作重点

(一)白天气氛。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插挂国旗、彩旗;主干道路两侧的商家店铺、公园景点、公共场所要插挂彩旗。

(二)夜晚气氛。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启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轮廓灯、射灯、霓虹灯等照明设施。同时,确保灯光字号、灯光广告牌匾完好无损,无缺笔少划,无灯光断带,无陈旧牌匾、布标。夜景灯光启闭时间为每晚19:002230

(三)市场气氛。为更好的烘托节日气氛,对城区主干道路沿街商家店铺节日期间商品促销、拱门、布标等临时悬挂标语宣传品活动予以开放。

(四)对牌匾字号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权属的牌匾字号进行检查维修、清洗,确保牌匾字号无破损、陈旧、缺笔少划,确保容貌整洁、完好、美观。

(五)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做到门前院内外干净整洁,无灰尘、杂物,无乱堆乱放、污水外溢,各类车辆停放有序。节日期间扫保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城区主干道路、居民区、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门前、道路干净整洁。

五、措施和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五一”劳动节期间环境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区人民营造欢快、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要明确责任。按照节日气氛布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街要对辖区负责,各单位要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要确保安全。把安全工作贯穿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全过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巡查。各部门、各镇街要注意维护,发现景点有损坏、缺失和国旗破损的要及时修复。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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