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乱捕滥猎
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在我区栖息繁衍,形成了一道美丽的生态景观。但随着鸟类增多,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鸟类栖息和迁徙安全,破坏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就严防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
各镇街要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内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安排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巡护、看守工作。在巡护、看守过程中对人为干扰鸟类等野生动物迁徙、栖息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尤其要严防使用网捕、药捕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鸟类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向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82622926),并协助处理。
二、加强联合执法
由区林业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花鸟市场、餐馆饭店、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等野生动物及产品的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
区林业局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持续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要调查掌握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信息及动向,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潮白河、青龙湾、尔王庄水库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护;要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提高查处效率,并及时向公众反馈结果。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并坚持开展好“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法,主动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现象作斗争;要积极发挥保护志愿者的作用,引导其以适宜方式参与到收集非法活动信息和协助执法行动等工作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012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