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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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公安宝坻分局拟定的宝坻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2〕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公安宝坻分局拟定的宝坻区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公安宝坻分局拟定的《宝坻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宝坻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社会防控火灾水平,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充分整合资源,实施群防群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进一步明确镇街以及区属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大网格”,居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委员会、火灾高危重点区域为“中网格”,楼院、村组、社会单位等为“小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三、工作目标

2012年镇街、居委会(社区)、农村以及火灾高危重点区域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2013年推动楼院、村组、社会单位初步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4年全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基本完善,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农村、社区“四个一”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四、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尹建国为组长,安监局局长王伶远、公安宝坻分局副局长温景贵为副组长,综治、财政、市容、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办公室负责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工作责任

(一)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联席会商机制,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大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依托安监办、综治办设立消防办公室,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并对所辖“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每个居委会(社区)、村委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督导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并对所辖“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楼院、村组、社会单位等为“小网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成立消防办公室,每栋楼、每个村组要设置消防宣传员,具体负责开展消防工作。

(二)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区属各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镇街政府有关部门推动“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规划,积极协调,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市容部门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加强消防安全视频监控;民政部门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居)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安监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三)落实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小网格”的基本组成单元,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方法》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机构严格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天津市消防规划(2011-2020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大、中、小”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区、镇街政府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划、农村道路和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纳入区、镇街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要结合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二)开展常态化网格消防安全排查。“大网格”每季度、“中网格”每月召开1次消防工作例会,部署消防工作,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每周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加强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安监办结合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网格”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中网格”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小网格”要组织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农村,设有消防设施的个体工商户,在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定期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自主排查火灾隐患,测试熟悉消防设施,教育培训职工群众

(三)派驻重点行业和镇街现役消防特派员。公安消防机构委派现役特派员推动我区重点行业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帮助指导大型经济实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深入镇街,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加镇街综治办(安监办或消防办)工作例会,组织召集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镇、街道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组织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和骨干开展培训,督导社会单位定期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推动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农村制定防火公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防火清整、入户宣传。并针对不同时期消防工作任务,深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农村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 “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出租屋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要坚持常态化整治与周期性治理相结合,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排查、联合整治。CBD功能区、商业场所集中区、文化休闲集中区、高层建筑密集区、生产物流集中区、教育教学集中区、科技研发集中区、小石油化工集中区、新农村小城镇、镇街功能开发区等10类重点区域,要建立区域协作组织,参照一站一室现役消防警务延伸模式,拓展建设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安保力量,实行联防联查,组织进行联合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调整,推动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并对已达标重点单位开展“回头看”行动,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2012年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100%达标,2013年、2014年6月底前当年新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

(五)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没有公安消防队的重点镇和人口超5万、GDP超1亿元的建制镇年底前要建立由合同制消防员组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建成30%,2013年建成70%,2014年全部建成。保安公司要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把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的内容,2012年完成30%保安员的培训,2013年完成70%,2014年全部培训一遍。保安员在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等保安服务时,要开展防火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

(六)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定期对镇街消防安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志愿消防员、巡防队员、保安、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依托消防警务一站一室三员(流动消防警务站、消防警务室、消防管理员、消防宣传员、消防督导员)在火灾多发时段深入火灾高发地区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前移火灾防控关口。镇街要结合“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2012年,全部“中网格”要完成一个消防活动站(室)、一处消防宣传专栏的设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实行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拓宽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镇街两级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要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督导奖惩。综治、市容、公安、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区、镇街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及政务督查内容,每年11月份组织当年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检查验收,市政府将于2014年11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按时上报工作情况。6月20日前,各镇街要将《宝坻区“大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宝坻区“中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宝坻区消防安全管理“大、中、小网格”建立情况登记表》(附件4)三个表上报区政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互联网邮箱:bdxiaofang@163.com)。“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办公室建立情况也要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向“大网格”、“中网格”办公室备案,建立健全大、中、小三级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及时上报区政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1.宝坻区“大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宝坻区“中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3.宝坻区“小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4.宝坻区消防安全管理“大、中、小网格”建立情况登记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

附件1

宝坻区“大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大网格消防办公室    个,其中镇消防办公室   个,街消防办公室    个,管委会消防办公室    

镇、街、管委会

第一责任人

(姓名、职务)

主要负责人(管理员)

(姓名、职务)

督导员、宣传员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固话、手机)

备注

各镇、街、区属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本级大网格消防办公室,同时负责所属中、小网格办公室的组建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此名单向区政府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件2

宝坻区“中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镇、街组建中网格消防办公室   个,其中居委会(社区)消防办公室   个,村委会消防办公室

居委会(社区)、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

(姓名、职务)

主要负责人(管理员)

(姓名、职务)

督导员、宣传员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固话、手机)

备注

各居(社区)、村委会成立消防办公室,同时负责所属小网格办公室的组建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此名单向大网格和区政府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件3

宝坻区“小网格”消防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镇、街、管委会       居(社区)、村委员组建小网格消防办公室   个,其中社会单位办公室   个,其它   

村组、楼院、社会单位

第一责任人

(姓名、职务)

主要负责人(管理员)

(姓名、职务)

督导员或宣传员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固话、手机)

备注

各居、村委会中网格消防办公室负责小网格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小网格主要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等社会单位(要建立消防办公室)、村组、楼院。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此名单向大网格和中网格消防办公室备案。

附件4

宝坻区消防安全管理“大、中、小网格”建立情况登记表

               镇、街、管委会   

类别

建立网格数

建立消防办公室数

管理员数

督导员数

宣传员数

大网格

中网格

小网格

审批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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