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安监局拟定的
宝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安监局拟定的《宝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宝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天津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宝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材生产及机械加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非煤矿山。粘土、地热开采单位未办理采矿证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质勘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6.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礼花弹;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镇街、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并层层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各镇街、园区及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的实施方案,于4月28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29240352)。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以及各部门职能边缘性问题要严查严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要客观准确的评价工作成效和问题不足,并将总结于9月12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对“打非治违”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措施,督促企业改进和提升整治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区安委会负责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主任、副区长尹建国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会臣和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王伶远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公安宝坻分局、工商宝坻分局、建委、质监局、交通局、国土分局、房管局、文广局、新闻中心、供销社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区安监局为总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各镇街、园区、部门也要强化领导,充实工作人员。按照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原则,合力推进“打非治违”行动。
危险化学品方面:由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宝坻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道路交通方面:由交通局、公安宝坻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建筑施工方面:由建委负责;
非煤矿山方面:由国土分局、安监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烟花爆竹方面:由安监局、公安宝坻分局、供销社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网吧、歌厅方面:由文广局负责;
城镇燃气方面:由房管局负责;
对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工商宝坻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责部门开展打击行动。
各镇街、园区及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内“打非治违”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既要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又要严防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打非治违”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不属于本部门执法权限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沟通移送,确保“打非治违”工作无盲区和死角。
(三)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各镇街、园区和部门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有效打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和企业全面负责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对因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事故,要从重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
(五)营造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街、园区和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各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
(六)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