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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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1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2〕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安全及集中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津综治办〔2010〕59号)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津教委〔2011〕1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事关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芮永玲任组长,区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宝坻分局、文广局(新闻出版局)、工商宝坻分局、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全面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马长泽同志兼任。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区、镇(街)两级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广大学生安全。

二、明确职责,合力抓好安全管理

(一)教育局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调整充实保卫力量,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班会、队会等课堂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以及报废车、拼装车、载货车、超载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制度,全面掌握本校(园)学生上下学乘坐车的车辆数、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每天指定一名教师将学生送上车,并检查确认无超载、无违规等安全问题后,由司机在登记表上签字,学校留存备查。

(二)公安宝坻分局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查处、打击校园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严密校园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经常性地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对漏检漏验、驾驶员不具备驾驶资格、超员超载等违规车辆及时进行处罚。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工作,加强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的巡逻,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加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隐患。

(三)区综治办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各部门的考核内容,确保责任的落实。

(四)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及时整治乱摆乱卖现象,为师生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五)区文广局(新闻出版局)应当依法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工商宝坻分局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六)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对家庭自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要履行告知义务,建立车辆监控和备案制度。要经常性地检查学校及周边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保障辖区学校安全。

三、强化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广大学生、家长和市民中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及时协调、通报、研究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整治以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与反馈制度,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通过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区教育局要将督查情况作为各镇街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重大涉校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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