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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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2〕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加强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

非法取土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随着天气的逐步转暖,各项建设活动已全面启动,但与此同时各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现象也开始抬头。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开展,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对发现的问题早处理、早解决、早落实。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要坚持属地管理

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落实工作。凡治理不力、效果不好的,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要强化巡查执法

各镇街要结合规划、国土、执法等部门,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巡查、逐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及动态巡查报告制度,重点对基本农田保护区、镇村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等违法用地、违章建设、非法取土行为发生较频繁的地区进行巡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必要时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及时查处。

四、要搞好宣传教育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宣传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对治理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和非法取土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新闻曝光,增强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震慑力。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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