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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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食安办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2〕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食安办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

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食安办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意见

区政府:

我区已于2011年7月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在已成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站,在各村(居)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站。为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区县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芮永玲为组长,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研究部署、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监管职责

(一)明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区政府交办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区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

2.确定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者。各镇街负责督促指导村(居)食品安全工作。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辖区内各类食品销售市场、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村(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二)明确监管责任人

明确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监管站专兼职负责同志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各村委会及社区居委会要指定一名事业心强、有责任感的同志兼任食品安全信息站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等工作。

三、健全体制机制

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坚持区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密切配合、镇(街)村(居)联动的工作原则。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全程网格监管。区食安办要做好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办、组织和指导。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辖区内村(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村(居)食品安全信息站负责本村(居)食品安全的宣传、巡视、监控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加大保障力度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保障力度,在现有人员编制内调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所需人员,具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待下一步全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由市编办统筹考虑解决。同时,要足额保障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所需经费。

五、发挥监管作用

各镇街、各经济开发区要及时发现、报告、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件,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开展创建无食品制假售假窝点、无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无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三无”村(居)活动,保障食品安全,维护辖区稳定。

六、搞好宣传教育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政府网站、广播、宣传资料等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协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奖惩力度,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要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七、建立档案资料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各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的详细情况,并建立档案。对闲空的厂房、出租屋要进行调查,登记用途。要实行痕迹化管理,留存计划、会议纪要、信息、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监管站负责。

八、严格工作考核

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由区食安办制定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分工和任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完善对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居)干部的考核办法,推动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明确责任追究制,对于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不积极主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工作不作为,造成失职渎职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行动快捷的高效率、常态化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切实保障全区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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