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天津市宝坻区
尔王庄镇人民政府等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宝坻区尔王庄乡、黄庄乡、牛家牌乡撤乡建镇的批复》(津民复〔2011〕15号)精神,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黄庄镇、牛家牌镇人民政府已经成立,并开始办公。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人民政府印章三枚,从即日起启用。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乡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黄庄乡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乡人民政府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印模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