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安监局拟定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安监局拟定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五月五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0]39号),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深化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作坊式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人们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监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年度安全生产伤亡控制指标。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坚持常查制度。对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仍要保持常查态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掌握新情况。
(二)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危险作业点的监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组织专门力量立即进行整改,对一般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电源、气源、危化品等各类危险源,乡镇街、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明确责任心强、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监管。同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着力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一是全区原则上不再新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二是开展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规范达标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引导退出一批的原则,年内全区A类危化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达不到标准的要引导其退出市场。三是进一步推进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凡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尽快采用该技术。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方面:一是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建设和城区改造工程等施工方案的安全论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坍塌等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机具的安全管理。对电气设备和起重、顶升设备,施工升降机、塔吊等施工设备机具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运行完好。三是严格管理民工宿舍,对违规使用非阻燃材料彩钢房、电器取暖设施的,要坚决停用和查处。四是严格检查施工车辆。施工现场机动车辆必须挂牌运行,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五是确保市容环境整治作业安全。要规范脚手架搭设,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加强岗位培训,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坚决禁止施工作业。六是各乡镇街及有关单位要健全安全监管队伍,充实人员,配齐设备,落实责任,加强对所辖地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一是强化监管,改善目前存在的特种设备漏检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状况,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二是规范液化石油气、氧气等气体充装行为,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钢瓶和过量充装,推广钢瓶电子标签管理。三是扶梯、电梯等设备的安装和检修要严格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实行专人监护。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在重点时期和重大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物流配送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建筑集中区、城乡结合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交通安全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站和驾校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诚信通报制度。二是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为重点,继续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等行为。
其他方面:一是开展针对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厂内机动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等“四类伤害”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有关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二是开展针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常压容器等“四类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检查“四类设备”使用资质、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检验检测以及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是开展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的安全专项整治,在高层建筑内开设的使用明火的餐饮等经营单位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在地下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三、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以及我区确定的“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法规,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最先行使许可权的部门负责,无前置许可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责任主体的原则,制定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点时期、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重点强化监管。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群众报告或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要兑现奖励。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安监、城建、交通、公安、质监、工商、文化、国土、监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二是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四、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一)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贯彻。采取多形式加强《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年内,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
(二)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一是严格控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制度。三是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依据法规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技能大赛等活动。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年内完成对乡镇街有关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危岗位从业人员的轮训工作。四是年内组织2万名农民工参加安全专项培训。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启动乡镇街、园区安监站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要独立设置办公场所,配置微机、相机等必要设备,配备至少2名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安全监管人员。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培训,同时鼓励基层安监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年内各个乡镇街、园区至少要有1名安监人员报名参加。开展争创“优秀基层安监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敢抓会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要建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适时组织区域和企业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完善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及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
(二)完善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运行特点及规律,研究阶段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重点工作。
(三)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互通情况,做到资源共享。区安委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联合监督检查,形成合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二○一○年五月五日
宝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