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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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9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0〕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

排查及管理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2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段时期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各乡镇街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加强校舍安全排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学校的稳定。但是,有些地方组织不严密,一些学校校舍仍存在安全隐患,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今年大规模新建、改扩建校舍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突出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各乡镇街要对所有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基本情况,学校建筑物场地条件、建筑物抗震性能、建筑物施工质量和建筑物结构安全,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围墙及水、电、气等设施。重点包括:

(一)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柱、墩是否出现裂缝、变形、倾斜、损伤等,建筑物地基基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建设年代较久的校舍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控。

(三)雨、雪季节校舍安全隐患及变化情况。特别是老旧平房、彩钢房、轻体房等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控。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药品及锅炉、燃气煤气、电气、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电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对辖属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细化责任分工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逐项排查,不走过场,确保检查的准确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保证排查质量。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对所有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查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凡发现有严重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专业鉴定。各乡镇街、学校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三月底前报区政府办公室文卫科。

(三)落实隐患整改。在排查中,如发现学校校舍出现屋顶漏雨、墙皮脱落、钢窗锈蚀严重、承重构件异常等现象,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改造,防患于未然。

(四)抓好常态管理。要坚持自查与抽查、定期与随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各乡镇街和区直属校在每季度月末20日前将检查报告和查勘表格一并报教育局财建科。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校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更新补充校舍建设、检查情况的相关资料,确保校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实行中小学校舍信息计算机管理。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避险意识,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自护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编制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增强综合防御能力。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宝坻区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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