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发宝坻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宝坻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营造干净、优美、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参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开考核和巡查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作用以及驻宝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在全区形成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履职尽责、务求高效的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城区范围内,对街道办事处、区市容委、林业局、建委、交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房管局、公安交警支队、市场管理中心、供电公司、城乡结合部所涉及的高家庄镇、口东镇等部门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水域河道、集贸市场、城中村环境治理、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信访投诉等方面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宝坻区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区长助理冯义任组长,市容委主任朱国才任副组长(常务)、区政府督查室主任陈兆利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容委、林业局、建委、交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管理中心、水务局、房管局、公安交警支队、供电公司、街道办事处、高家庄镇政府、口东镇政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市容委,市容委主任朱国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容委副主任闫玉稳任副主任。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城区统一的检查考核办法、规则和标准;负责对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检查考核;负责公示检查考核结果;负责评比、表彰和实施奖惩;负责监督各部门及时解决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查办、督办。
在实施考核过程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
四、考核标准及要求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管理。
1.市容市貌管理。
(1)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洁统一,其主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体无墙皮脱落、明显污迹和尘土。凡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依法设置,符合设置规划和规范,协调整齐;主干道路、繁华地区、车站、广场及新拓宽道路隔离带无大型占地广告设施;经行政许可的各种临时占路棚亭无经营性广告设施;户外广告上使用规范文字,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体现时代特征,展示科技水平。若发现不符合规定设置的商业牌匾或户外广告设施,每处扣2分。
(3)城市家具设置规范;报刊亭、果皮箱等城市家具便民实用、美观大方,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夜景灯光按规划设计设置,无光污染,突出区域特色,无碍城市容貌,灯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残损、破旧,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2分;开启率达到95%、完好率达到98%,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2.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
(1)城区主干道路和重点地区保持20小时作业,次干道路、支路保持16小时作业,胡同里巷保持12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保持人行道、绿地、树穴、排水口及墙根干净,无废弃物堆积,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机扫水洗率达到4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果皮箱、垃圾桶外观整洁,无破损、满冒外溢,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0.5分。
(4)公共厕所功能完备,运转正常,设有专人管理,水冲干净;厕内地面净、墙面净、屋顶净、门窗净,无乱涂乱画,无污迹、杂物;厕外环境整洁,厕标醒目规范,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5)沿街门市外檐再装修后,应及时清除堆物、堆料及渣土,没及时清除的发现一处扣1分。
(6)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设施周边干净整洁,无明显废弃物,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环卫设施维护保养规范,无安全隐患,达不到要求扣1分;环卫专用车辆车质完好,车体干净整洁,达不到要求每辆车扣1分。
(二)林业局主要负责园林绿化管理。
1.公园、绿地相间,布局均衡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规划闲置建设用地,按规定实施临时绿化,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1分。
2.生态效益显著,植物品种多样,乔灌花草配置科学合理,绿地系统稳定,无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和破坏绿地、地貌、植被等现象,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1分。
3.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茂盛,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无枯枝死树、损毁占压、斑秃裸露,达不到要求一处扣1分。
4.公共绿地完整,设施完好,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出现以上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5.公共绿地整洁,无杂物、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发现杂物、白色污染、生产垃圾每处扣1分,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保洁不及时一次扣1分。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执法管理。
1.违法搭建或设置棚亭,一处扣0.5分。
2.随意占路摆摊设点,一处扣0.5分。
3.沿街商户店外摆卖,一处扣0.5分。
4.随意设置马路餐桌,摆放露天烧烤,一处扣0.5分。
5.在道路上违章加工、作业,一处扣0.5分。
6.沿街商户门前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一处扣0.5分。
7.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乱涂乱画、立面张贴、橱窗贴画,一处扣0.5分。
8.沿街商户门前乱摆灯箱、广告牌,一处扣0.5分。
9.未经审批沿街设置布标幔帐、气拱门,一处扣0.5分。
10.沿街商店牌匾字号残旧、缺笔少划,一处扣0.5分。
11.未经审批的占路展示宣传活动,一处扣0.5分。
12.违法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一处扣0.5分。
13.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有密闭装置,无车轮带泥或运输洒漏污染道路现象,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0.5分。
(四)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管理和权属道路的管理。
1.市容市貌和市政设施管理。
(1)所管城市雕塑完好整洁、功能正常,无破损,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建筑工地必须设置2.5米高的实墙围挡,拆迁工地有临时围挡,占用道路施工的要有专用金属围挡;城区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硬铺装,有车辆冲洗设施,有防扬尘污染措施,达不到要求每处扣2分;工地内外干净整洁、无废弃物,工地堆物堆料码放整齐,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3)对人行道花砖发现塌陷、缺损的要及时修复,达到表面平整,花砖图案整齐美观;对所管桥梁做到安全运营,清洁美观,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1分。
(4)城区排水系统通畅,确保小雨无积水,中雨无淹泡,大雨退水快,收水口设施完备齐全,设施不齐全扣2分;出现积水、淹泡等现象一次扣5分。
(5)城区污水等检查井设施完好,功能齐全,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井盖缺损应在24小时内修复,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2分。
2.对权属道路的管理。
(1)城市家具设置规范;公交站牌、路牌等城市家具便民实用、美观大方、标志齐全、统一规范、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2分。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平顺,设施保持完好;路面无破损、毁坏、坑洼,达不到要求一处扣2分。
(五)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
1.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或标志位置不明显、残旧破损的,一处扣2分。
2.交通标线模糊不清的,一处扣1分。
3.交通信号灯、交通信息显示屏、交通违法监控系统以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处扣2分。
4.对停(存)车场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指导,纠正存在的问题。停(存)车场管理不规范、卫生脏乱的,一处扣2分。
5.遇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
6.主次干道乱停乱放车辆的,一处扣1分。
7.主干道路出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处扣2分。
8.机动车辆车身破损、车容不整、标志不齐全上路行驶的,一次扣0.5分。
(六)供电公司主要负责路灯照明管理。
1.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关路灯,路灯着灯率达98%,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
2.城区主、次干道路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如有损坏,应在24小时内修复。街景照明或路灯照明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1分。
3.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统一、整齐协调,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
4.城市电力等检查井设施完好、功能齐全,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井盖缺损应在24小时内修复,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2分。
(七)水务局主要负责水域河道管理(待市政府下发新的规定之前,仍按区政府的规定执行,城区水域河道的管理由区市容委负责)。
1.城区范围内的河道及其他水域的水面、河坡、堤岸无垃圾堆、渣土堆、杂草堆、白色污染等废弃物,发现一处扣5分。
2.河道、水域管理范围内整体干净整洁,景观河道和行洪河道主要河段的水面漂浮物应每天打捞并及时清运,环境脏乱或不能及时清运的各扣5分。
3.河道两侧无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无擅自取土、打桩、设障等,护坡、堤岸无破损,新发现一处违建及堤岸破损的扣2分。
4.城区自来水等检查井设施完好、功能齐全,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井盖缺损应在24小时内修复,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2分。
(八)市场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专业市场管理。对所管辖市场应分行划市、管理有序,达到摊位净、地面净,无垃圾堆存,无摊贩乱摆乱卖,市场内外干净整洁。
1.未按要求设定专人对市场进行全天保洁的,一处扣5分。
2.按规定设置与产生垃圾相适应的密闭垃圾容器,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达不到要求一处扣5分。
3.废弃物不能日产日清、满冒外溢的,一次扣1分。
4.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并设专人保洁,达到地面整洁、内外墙面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的现象,便池冲刷及时,无粪迹、尿垢,保持公厕内外卫生清洁,达不到要求一处扣5分。
5.经营水产品的摊位,应设有上、下水设施,摊位周边干净整洁、无积水,达不到要求一处扣5分。
6.市场内货架和货物有序摆放,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
7.产生废弃物的经营者未按规定自备废弃物容器,没能实行垃圾袋装,达不到要求一处扣1分。
8.市场内清扫保洁应及时,地面无废弃物,发现一处扣1分。
(九)交通局主要负责对权属道路的管理。
1.城市家具设置规范;公交站牌、路牌等城市家具便民实用、美观大方、标志齐全、统一规范、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2分。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平顺,设施保持完好;路面无破损、毁坏、坑洼,达不到要求一处扣2分。
(十)房管局主要负责对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
1.居民区内应无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卖、乱堆乱放、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
2.居民区内的支路、楼群甬道要普遍进行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排水口净、树穴净,作业范围内无堆存垃圾渣土,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
3.居民区应推行废弃物袋装,使用密闭废弃物容器,采用密闭运输,废弃物达到日产日清;果皮箱、废弃物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应美观、耐用、防雨、阻燃,无蝇蛆、痰迹、垃圾满冒外溢现象,损坏要及时维修和更换,建筑渣土禁止混入生活废弃物或随意乱倒,应及时运至环卫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1分。
4.居民区绿地要有工人负责保洁,做到绿地内无垃圾、废弃物、枯树残枝、居民区内严禁毁绿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5.加强对城区供暖、燃气等检查井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功能齐全,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5分,井盖缺损24小时修复,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2分。
(十一)街道办事处及城乡结合部涉及的乡镇主要负责居民区环境卫生和外环线以内城中村及沿途村庄环境卫生管理。
1.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
(1)居民区内应无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卖、乱堆乱放、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
(2)居民区内的支路、楼群甬道要普遍进行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排水口净、树穴净,作业范围内无堆存垃圾渣土,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
(3)居民区应推行废弃物袋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除外),使用密闭废弃物容器,采用密闭运输,废弃物达到日产日清;果皮箱、废弃物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应美观、耐用、防雨、阻燃,无蝇蛆、痰迹、垃圾满冒外溢现象,损坏要及时维修和更换,建筑渣土禁止混入生活废弃物或随意乱倒,应及时运至环卫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1分。
(4)居民区绿地要有工人负责保洁,做到绿地内无垃圾、废弃物、枯树残枝、居民区内严禁毁绿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2.外环线以内城中村及沿途村庄环境卫生管理。
(1)外环线以内村及沿途各村要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和废弃物清运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达不到要求每项扣2分。
(2)主干道路两侧各村应放置密闭废弃物容器,既不影响市容观瞻,又能满足村民需要,废弃物日产日清,废弃物容器及周围干净整洁,无垃圾外溢;村口道路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渣土堆、杂物堆;基建、装修废弃物及时清理,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达不到要求的一处扣1分。
(3)穿越村庄的河道两侧(水务局管辖范围外)无乱泼乱倒、弃置渣土、垃圾污物、堆物堆料、私搭乱盖、乱圈乱占、私拴乱挂,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4)主干道路两侧村庄可视范围内无擅自拆墙改门和改变原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结构和色调,无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四周和顶部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5分。
另外,各单位分别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市和区领导各类批件;办理社会舆论反映、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办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各类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和整改到位,达不到上述要求,每项扣1分。
五、考核方法
考核小组每天进行全项目、全方位、全覆盖巡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办理结果,每天巡查和整改情况纳入月季综合考核成绩。每月考核时间在每月月初进行,季度考核于每季度末进行,季度考核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具体程序为:
1.听取汇报。在季度考核时,被考核单位要汇报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今后打算,书面材料报区考核办备案。
2.查阅资料。凡是考核项目涉及到需要查阅资料的都要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按一定比例现场抽取检查点位,考核和陪检人员现场检查。检查实行实名制,考核结束后双方共同在考核记录上签名,如遇考核打分有争议,双方依据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沟通、解决,如有一方不签名,此项考核按零分计算。
4.综合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按考核内容确定分值,通过加权平均计算,确定考核成果。
5、全区通报。考核评定结果要报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通过宝坻报、宝坻电视台进行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