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名    称 :
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7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9〕4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通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