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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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拟定的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9〕1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

拟定的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宝坻分局、区卫生局、工商宝坻分局、区质监局、药监宝坻分局、区广播电视局等七部门拟定的《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

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09〕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和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性功能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区计划生育药械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经营企业销售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技术和成人“性用品”广告。严肃查处通过未经审查批准和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发布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广告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三)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和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宝坻分局、区卫生局、工商宝坻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宝坻分局、区广电局组成的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

四、部门职责

(一)区人口计生委:

1.牵头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并负责向区级政府及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

2.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行为;检查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终止妊娠、促排卵药物的进货渠道、登记、保管、出入库情况,检查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技术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资质,使用记录和医疗文书;检查区药具站及86个(医院、卫生院、乡镇街计生办、社区居委会)免费发放点是否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进行有偿销售的行为,检查区计划生育药具站经营的避孕药具的来源、登记、保管、出入库情况;查找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

1.全面调查计划生育药械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摸清底数。

2.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

3.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4.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

5.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

6.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等行为。

7.查处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

8.配合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

9.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查处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橡胶避孕套产品出厂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2.积极配合公安、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四)区卫生局:

1.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2.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3.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宝坻分局:

1.严格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调查并掌握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2.加大广告监管和查处工作力度。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3.查处无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

(六)公安宝坻分局:

1.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2.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七)区广电局:

1.对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2.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相关报道,曝光无照销售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4月至5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各职责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09年5月初至9月22日)。各职责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2009年5月8日前,各职责部门将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2009年5月起,各职责部门按月汇总本系统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填写《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件3)和《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月报表》(附件4),于每月22日前报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前,各职责部门要将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评估组,按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对各职责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每个阶段的要求,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阶段召开一次协调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系会,沟通信息、推进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监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各职责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制定本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制度》,并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和现象。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是:29262567。

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专门工作人员,联系人:张文国、李颖(电话:29262567;传真:29249034)。

附件:1.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报表

                4.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月报表

宝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宝坻区卫生局

天津市工商局宝坻分局

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

宝坻区广播电视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素艳副区长

副组长:季金山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张昆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芮雪峰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振鑫公安宝坻分局副局长

邓月华区卫生局副局长

高秀梅工商宝坻分局副局长

杨景玉区质监局副局长

张吉存食药监宝坻分局副局长

王宗征区广电局副局长

附件2

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房广阳区人口计生委工会主席

副主任:王桂平区人口计生委药具站党支部书记

员:王贤仲区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

戴文元区人口计生委宣传站站长

李晓东公安宝坻分局治安科科长

张俊辉区卫生局妇幼科科长

张继民工商宝坻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

张艳霞区质监局质量监督科科长

王玉芳食药监宝坻分局市场监督科科长

附件3

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

      

             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活动

内容

人口计生部门

公安

部门

卫生

部门

工商

部门

质监

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

广播电视部门

小计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专门组织机构

出台实施方案或专门文件数量

部署专项工作会议次数

监督检查

次数

检查出动

人次

填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2009年     月      日

注:1.典型案件详细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另附;

2.新闻报道有关音像资料及文字资料请另附。

附件4

宝坻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月报表

                                           

专项整治成员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

机构类别

注册登记户数

查处无证户数

督查

户数

下发督查

意见户数

警告户数

责令改正户数

罚款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停执业户数

停业整顿户数

吊销执业证书人数

暂停执业人数

追究行政责任人数

移送公安案件数量

移送监察案件数量

其中区级执行数量

其中市级执行数量

经营企业

避孕药物

促排卵药

终止妊娠药

避孕套

宫内节育器

其他妊娠控制器械

使用单位

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合    计

经营

成人性用品企业

成人性用品个体工商户

广告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

合    计

填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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