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消防支队关于深入开展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做好今冬明
春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宝坻支队拟定的《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近期,全国不断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公安部“9.28”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拟从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组织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级消防工作负全责。要及时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消防工作例会,认真分析在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要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组,加大对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推动督导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搞好自查自改,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检查,落实具体消防安保措施。要深入火灾危险性大、火灾事故频发的单位、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面对面的推动督导,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区政府将组成督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龙头,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阶段划分。第一阶段: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期间(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主要检查范围: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场所;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系统,广播电视,交通通讯枢纽等关系国计民生单位及首脑要害机关;“六小企业”(即小化工、小炼油、小作坊、小娱乐、小洗浴、小加工企业);居(村)民住宅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区域;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建筑;地下场所;京津新城地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消防支队,联系电话:29241385、59216187),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元旦、春节消防保卫期间(从2008年12月31日至元旦、春节结束)。巩固前一阶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对不放心的单位和地区进行再检查。
(二)排查内容。1、建筑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2、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规定,公共场所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获取阻燃制品标识,严禁采用聚胺脂泡沫等易燃有毒装修材料。3、单位或场所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4、单位或场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并保持完好有效。5、单位或场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完好有效;6、单位或场所是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单位或场所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控制室是否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持证上岗。8、单位或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9、单位或场所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和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
(三)排查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抓好各级岗位人员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宝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及各级人员岗位责任。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消防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消防安全状况,协调解决疑难隐患问题。要不断加强对所属单位消防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以检查促落实、求实效。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各级岗位人员负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要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作为年终政绩考核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以“119”消防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与消防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在节日、冬季等防火重点时期,各乡镇要在各自然村建立宣传橱窗,设立村民防火公约,宣传家庭防灭火常识。各街道要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内部消防演练,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部门要结合内部实际,采取培训、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消防宣传,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根据学校人多面广的特点,面向学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灭火逃生演习。新闻部门要紧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态,适时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事事注意消防、层层传播消防、处处体现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宝坻支队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