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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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加强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8〕10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加强纳入预算外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财政局拟定的《关于加强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二○○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强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目前,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由各单位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专户”),支出由区财政按月核拨,全额拨付到缴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将此项资金视为自有资金,管理意识薄弱;二是一些单位注重自身利益,容易出现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现象。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适应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纳入“专户”的资金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管理办法

本着深化改革、规范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各部门纳入“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拨付比例由原来的100%调整为80%,政府集中20%用于平衡年度预算。

二、执行范围

区直单位缴入“专户”的各项预算外资金。

三、执行时间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确保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缴入“专户”。同时要加强收支管理,保证预算外资金规范运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宝坻区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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