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宝坻分局
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
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宝坻分局、公安宝坻分局、工商宝坻分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联合拟定的《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
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兴奋剂的规范和治理工作,创建良好的赛事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63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兴奋剂(指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的物质、原料药及单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行为,做到无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批发、零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净化兴奋剂市场,为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赛环境。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治理阶段(2008年7月26日前)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规范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区食药监分局将对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查清其原料来源、产量和销售流向等情况,监督其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对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擅自生产的以及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但不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进行依法查处。
区食药监分局会同工商宝坻分局联合对已进行工商注册的化工类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清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
2、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市场经营行为。区食药监分局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规范经营秩序,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营、不按照规定渠道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区食药监分局会同工商宝坻分局联合对已进行工商注册的化工类销售企业进行重点清查,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
3、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市场经营行为。区食药监分局将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以及除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不得销售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包括兴奋剂及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
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包括医院制剂)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规定,做到对症施治、合理用药,保障奥运期间运动员的用药安全。
此阶段,区政府将组织药监、工商、公安、卫生、体育等部门对全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
(二)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7月27日至9月30日)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积极应对奥运会期间的兴奋剂突发事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奥运赛场周边地区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严防违法生产销售兴奋剂类药品行为的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是奥运会前对我区兴奋剂类药品使用的有效规范和管理,关系到奥运会选手的用药安全,直接影响奥运赛场的公平竞争。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全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我区无一例兴奋剂管理使用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
建立平行调查发现机制和平行通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行为。各乡镇街和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兴奋剂生产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密切关注生产经营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通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销售信息的管理,对利用互联网等网站注册销售兴奋剂类药品的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公安、体育和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兴奋剂类药品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从严惩处,严厉打击
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和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类药品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惩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有关产品、违法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及工具设备,查封有关生产经营场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区食品药品监管和体育等部门要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我区反兴奋剂的工作部署,宣传反兴奋剂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线索,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赛环境。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
宝坻区卫生局
宝坻区体育局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