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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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教育局财政局拟定的宝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1-001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9〕50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教育局财政局拟定的宝坻区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教育局、财政局拟定的《宝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宝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合我区教育资源,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有效推进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20号)精神,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和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城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包括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实施原则

(一)确保安全。全面细致排查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优先消除现有危旧平房。根据鉴定报告,对危房进行拆除,对需加固楼房进行加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二)实事求是。结合我区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考虑教育长远发展和生源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全区教育资源进行重新布局。撤并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薄弱学校,高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三)科学发展。坚持超前规划,高标准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优先建设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的中小学校舍。新规划建设的学校要保证规模,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0人,覆盖半径不小于6公里。

(四)分步实施。在全面、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校舍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等因素,由区教育局和各乡镇政府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优先安排,优先建设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鉴定的校舍。

三、规划方案

全区中小学计划由184所减少到125所,减少59所。其中,高中由11所减少为10所,撤并1所;初中由38所减少为35所,新建10所,撤并13所;中心小学由131所减少为76所,新建9所,撤并64所;撤销全部村小教学点,保留中专职专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

全区现有中小学校舍62.4万平方米。拟拆除危旧校舍5.1万平方米,撤并学校面积15.4万平方米。拟新建19所学校,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在原有校舍改扩建25所,改扩建面积5.1万平方米拟先行对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鉴定的9所学校进行加固,加固面积2万平方米,加固同时进行功能提升。规划后全区中小学校舍总面积为55.5万平方米。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所确定的资金担负比例,校舍加固和拆除重建的市财政补助2/3,功能提升的市财政补助1/2 。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和乡镇财政分别承担,具体方案按区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工作安排

(一)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统一报送区发改委打捆审批并办理报建和招投标手续,确定监理公司。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学校校舍加固工程的施工和质量监管。首批9所学校加固工程力争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拆除重建及改扩建项目按照管理体制由各乡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分别负责,以学校为单位单个独立审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建设。各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报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三)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对在总体规划中需保留学校的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要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2008年5月以后排查过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不再重新鉴定。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加固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

(四)对在总体规划中需保留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功能提升,对拟撤并或拆除的学校不再进行功能提升。功能提升包括旱厕改造、采暖改造、操场整修、饮水设施、门窗更换、校园环境改造等建设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宝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宝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素艳同志担任,区政府办、发改委、建委、科委、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房管局、规划局、国土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全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质量监管。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配套文件精神,规范运作,落实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合同制和各项审批程序。各学校要选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明确维修改造的任务与目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把好工程预算关、材料进场关、施工关、验收关、决算关,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

(三)规范工程档案。校舍建设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和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是校舍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建立每一栋校舍永久性档案,包括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及时更新补充校舍检查情况的相关资料,确保校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严肃有关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资金的投入。对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校舍加固改造不及时,建设质量不达标,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人员的廉洁教育,明确纪律要求,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效益,做到干净运行。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对校舍排查鉴定、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宝坻区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规划方案表》

宝坻区教育局

宝坻区财政局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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