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环保局关于宝坻区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环保局拟定的《宝坻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宝坻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2号)和天津市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精神,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秸秆禁烧的总体要求,我区地处北京周边,京沈、津蓟两条高速公路、津围、九园、宝平、唐通、宝白等重要交通干线过境,是禁烧秸秆的重点地区,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区长孟宪昆为组长,环保局、农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发展服务中心、新闻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在环保局设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综合利用组和综合报道组。办公地点分别设在环保局、农委和新闻中心。
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组织本乡镇街道骨干力量,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制,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力量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督察小组,具体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汇总、信息上报、情况通报等具体工作。
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要在环保局的领导下,组织环境监察力量,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在农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发展服务中心、新闻中心、各乡镇街道和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督察组的配合下,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并在电视台曝光。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组要在农委的领导下,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新机具,做好保护性耕作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执法工作,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综合报道组负责配合农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发展服务中心、环保局加强前期宣传和秸秆禁烧期间现场工作的跟踪报道,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每天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电视通报,对焚烧秸秆的地区进行曝光。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包片,乡镇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实行全程服务,全天候监控。
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督察小组,要深入搞好宣传动员,要使全面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实行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采取严防死守措施,确保本村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是农业大区,小麦主产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是每年的惯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把秸秆禁烧作为近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防死守,确保本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严格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实现秸秆禁烧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把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村、组,每一个地块,落实到每一个家庭,责任到人。要形成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环保、农业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巡查,实行通报制度,严格奖惩,强化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疏堵结合。各乡镇街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既抓秸秆禁烧,又抓综合利用。特别是靠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地区、大葱等经济作物种植地区,更要严加防守。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运用,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要强化宣传,发挥区两台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同时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张贴宣传标语口号,要安排专门宣传车辆进行流动宣传,要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区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宝坻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