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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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16B/2024-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发〔2024〕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确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分解为112项重点工作,作为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10周年,也是宝坻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打造“四个之区”的关键之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的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整体推进,定期督促问效,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分工,确定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牢固树立“添秤”、“交账”意识,主动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整体推进工作进程,锚定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难题,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单位同样是抓工作落实的主责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所能、主动担当,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应当承担的任务,并及时主动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真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抓好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审计、统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成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了解梗阻障碍,推动解决堵点问题,合理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将112项重点工作全部列入各责任单位2024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并从严从实组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成果,切实发挥好绩效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附件: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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