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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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印发宝坻区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16B/2021-003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发〔2009〕6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印发宝坻区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日

宝坻区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宝坻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总体要求,为有计划的深入开展生态区创建工作,确保生态区创建圆满成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推进生态建设,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宝坻区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区。

二、建设目标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生态区建设规划时段确定为2008-2015年,分为近期目标和中期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近期(2008-2010年)为启动建设阶段。

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区建设,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和噪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70%、70%和55%;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二)中期(2011-2015年)为提高达标阶段。

目标:全面完成生态区建设各项任务。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和噪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85%、90%和8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生态区建设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主要任务

《宝坻区生态区建设规划》已于2008年12月15日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各部门要依据规划,抓住重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工作。生态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1.工业循环经济建设。发展新型工业,提高物质、能源利用率,构建区内企业间和企业内物质、能源有效利用的多条循环产业链,推进能源的梯级利用、水的分质使用。区工经委负责。

2.生态农业建设。调整农业结构与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都市型农业、节水农业、观光农业和精品农业,推广农、林、牧、渔复合型生态农业,提高绿色农产品的比例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区农经委牵头,区农口有关局负责。

3.生态旅游业建设。以建设两城、两园、三区三带为载体,在打造现代服务业七大板块的同时,发展生态旅游业,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历史文化景点、自然景观生态观光区和农业观光旅游园区建设。区文化局、水务局、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4.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编制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实施绿色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推动清洁生产,发展节能降耗循环经济,鼓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区工经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园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自然资源保障体系建设。

1.水资源保护。重点加强城区和乡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强取水口管理和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同时,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节水型居民示范区建设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区水务局负责,区卫生局、环保局配合。

2.土地资源保护。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产出效益。治理退化土地,搞好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区国土分局、农业局、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体系建设。

1.生态保护与建设。建设覆盖全区的生态网络格局,完成绿色通道、城镇绿化带和环村林、河道绿化带等造林工程建设;完善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区林业局负责。

2.城区河道景观建设。打造城区水景环境,形成水体循环系统,并引入新鲜水体定期置换。区水务局负责。

3.环境污染防治。

(1)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浪费”项目准入,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污染物控制,实施污染防治设施更新换代,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区发改委、工经委、环保局负责。

(2)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煤烟型污染,督促10吨/时以上锅炉的除尘脱硫设施改造,推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纳入全程时时监控系统,燃用低硫优质煤。区环保局负责。

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区房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控制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各类堆场、裸露地面和道路扬尘污染。区建委、房管局、市容委、街道办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3)水污染防治。建成宝坻新城第一、第二、京津新城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以及九园工业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分别由区建委、九园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

严格工业污染源监管,推动重点源安装污水在线监测仪,实现在线监控;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区环保局负责。

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再生水处理和回用系统。区建委负责。

(4)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城区噪声达标区,继续创建和巩固“安静居住小区”;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分别由区环保局、建委、公安分局负责。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建立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相互补充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模式,按职责监管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区环保局负责。

加快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完成京津新城垃圾压缩转运站和乡镇垃圾转运站以及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在全区形成“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区市容委负责。

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监督体系。区卫生局负责。

(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环境状况;规范畜禽养殖,解决“脏、乱、差”和污染环境问题。区市容委牵头,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配合。

(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1.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重点建设马家店示范小城镇和大口屯、林亭口两个现代化中心城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景观体系。区建委和有关乡镇政府负责。

2.开展生态区相关创建工作。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确保2009年通过国家“创模”复查。区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到2015年全区80%以上乡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各乡镇负责,区有关部门配合。

继续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到2010年,每年创建15个市级综合文明生态村、50个单项生态村。区农经委负责。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培育生态理念,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强化全民生态教育,普及生态知识,树立新型生产观和消费观,构建基层生态文化和乡村生态文化;完善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开发与提升宝坻文化,构建具有宝坻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群。区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广电网络公司负责。

2.开展 “绿色学校”创建,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生态知识教育,开设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科普课程。区教育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创建责任。生态区建设是一项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态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指标任务的督促实施。各部门、 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创建组织机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将生态区建设纳入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施目标管理。

(二)开拓创新,广辟资金渠道。生态区建设涉及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广辟资金渠道,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要用足用好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多方面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各部门争取的国家资金要向生态区建设倾斜;要举全区之力,为圆满完成生态区建设的各项工程任务奠定雄厚的资金基础。

(三)强化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要按照生态区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和本方案规定的任务及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和各项指标达标。每年要将创建任务和工程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宣传、广播电视、环保等部门要加大生态区建设宣传力度,定期报道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在全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区监察部门和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的督查,对任务不落实、进度迟缓、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宝坻区生态区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

      2.宝坻区生态区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3.宝坻区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宝坻生态区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国家指标值

2006年数值

2010年目标值

2015年目标值

责任单位

经济

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8000

7382

11000

17700

区统计局

2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

≥40

36.6

40

≥40

区统计局

3

城市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1.0

0.9

0.8

区发改委

4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20

22

20

≤20

区水务局

5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0.55

0.60

0.62

≥0.65

区水务局

6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100

0

80

100

区工经委

环境

保护

7

森林覆盖率(平原)

%

≥15

21.3

23

≥25

区林业局

8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12

15

≥17

区林业局

9

城市空气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

10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且城市无劣Ⅴ类水体

未达到功能区标准

50%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且城市无劣Ⅴ类水体

区水务局

11

地下水超采率

%

0

0

0

0

区水务局

12

化学需氧量(COD) 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4.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4.3,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4.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4.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区环保局

13

二氧化硫(SO2) 排放强度

<5.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5.6,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5.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5.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区环保局

14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区水务局

1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39.02

70

≥85

区建委

16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47.96

55

≥80

区工经委

17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

18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0

70

≥90

区市容委

19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5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5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5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区环保局

20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1

9.4

11

≥12.5

区林业局

21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3.5

4

4

≥4

区环保局

社会

进步

22

城市化水平

%

≥55

35

40

≥55

区发改委

23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

≥65

60

65

≥70

区房管局

24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85

90

≥90

区环保局


附件2

宝坻区生态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责任部门

序号

项 目名 称

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年限

工经委

1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编制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实施绿色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推动清洁生产,发展节能降耗循环经济,鼓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2014

2

工业循环经济建设

发展新型工业,提高物质、能源利用率,构建区内企业间和企业内物质、能源有效利用的多条循环产业链,推进能源的梯级使用、水的分质利用。

2014

3

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规定,按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或产品.

2014

4

天津海滨国际商贸物流城一期工程

完成2600亩开发建设

2012

5

京津新城津港粤经济协作中心

总建60万平米,其中工业区50万平米,包括服装产业园20万平米

2012

6

京津新城商贸物流集聚区

形成立足京津,服务三北的商品展示,交易,分拨配送,加工装配的商贸物流园区。

2011

7

负责建立全区工业用水重复率、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等指标专项档案。

每年年底

农经委牵头,区农口有关局负责

8

生态农业建设

调整农业结构与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都市型农业、节水农业、观光农业和精品农业,推广农、林、牧、渔复合型生态农业,提高绿色农产品的比例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2011

9

畜禽养殖污水、粪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通过建设沼气池和有机肥生产项目,实现畜禽养殖污水、粪便综合利用

2014

1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推广建设秸秆气化、固化项目,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

2013

11

天津生物科技园

选址牛家牌,占地500亩,以猪免疫研发中心和肉、蛋鸡研发中心建设为主

2011

12

文明生态村工程

2009-2010年,每年创建15个市级综合文明生态村,50个单项生态村

2010

13

负责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业布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培育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业示范园区,指导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发改委

14

负责建立城市化水平、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专项档案。

每年年底

统计局

15

负责建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第三产业占GDP比例等指标专项档案及有关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

每年年底

文化局

16

旅游开发工程

开发温泉游、历史古迹游、乡村游、水上游、商务游等旅游精品,建设现代旅游区和特色商贸旅游区。

2014

17

建设基层文化基础设施

建设乡镇村文化服务设施,配备文化设备。

2014

18

巨龙古玩城

占地面积97959平方米,建筑面积99500平方米。奇石、玉石、玉器、仿古家具产业集群

2010

19

负责建立全区生态文化建设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环保局

20

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并建立档案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物控制,实施污染防治设施更新换代,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每年年底

21

大气污染防治

控制煤烟型污染。完成10吨/时以上锅炉的除尘脱硫设施改造,推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燃用低硫优质煤。

各年度

22

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各类扬尘污染

各年度

23

噪声污染防治

完善城区噪声达标区,严格控制噪声。

各年度

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建立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相互补充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模式,全程监管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各年度

宝坻区生态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责任部门

25

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目标,建成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

各年度

环保局

26

工业污染源监管

推动重点源安装污水在线监测仪,实现在线监控;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

各年度

27

创模复查验收

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确保2009年通过国家“创模”复查。

2009

28

环境保护及生态区创建宣传

会同广播电视局加强生态建设有关宣传报道,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各年度

29

绿色创建工程

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小区、绿色学校等创建

2014

30

负责建立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二氧化硫(SO2) 排放强度、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指标的专项档案。

每年年底

国土局

31

土地资源保护

保护基本农田,实施土地储备制度,搞好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各年度

水务局

32

水资源保护。

重点加强城区和乡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强取水口管理和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同时,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节水型居民示范区建设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

2014

33

潮白新河城区段防洪生态工程

新建胡各庄橡胶坝,开挖坝上城区段主河槽,沿河进行景观建设。

2013

34

黄庄洼防洪生态工程及湿地保护

兴建黄庄洼水库,库区及周边进行综合开发与生态工程建设,以水库为依托开发保护黄庄洼湿地。

2014

35

小城镇所在地骨干河道治理工程

对小城镇所在地的河道进行开挖、清淤及绿化治理。

2014

36

加强一级河道环境治理与保护

对一级河道进行复堤、护砌、堤顶道路硬化、维修有关闸涵,加强河道治理与保护。

2014

37

宝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打通城区水系,逐年治理城区河道,定期置换水体,消除城区周边劣类水体。

2014

38

京津新城工业园排水泵站新建工程

规模2.1m3/s,及配套设施。

2009

39

节水器具推广、改造

推广、改造节水型器具

2014

40

负责完成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地下水超采率等指标的专项档案,并建立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河道综合整治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建委

41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按照天津市规定,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各年度

42

污水处理厂建设

建成宝坻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京津新城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2010

43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

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重点建设马家店示范小城镇和大口屯、林亭口两个现代化中心城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景观体系。

2014

44

节水器具推广、改造

利用监督、验收等手段,推广、改造节水型器具

各年度

45

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对城区尚未实现雨污分流排水管道逐年实施改造

2013

46

城区道路改造工程

城区道路改造、并延伸完善排水管网

各年度

市容委

47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环境状况;规范畜禽养殖,解决“脏、乱、差”和污染环境问题。

各年度

48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道路撒漏及二次扬尘污染,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机械吸扫和水洗作业。

2014

49

乡镇公厕建设和农村户厕改造

推动乡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密度建设卫生公厕,完善农村改厕工程。

2014

宝坻区生态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责任部门

序号

项 目名 称

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年限

市容委

50

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

新建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填埋场1座

2010

51

垃圾转运站

乡镇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重点村建设收集转运站。

2014

52

新建牛家牌生活废弃物压缩转运站

新建厂房及围墙,购置机械设备及配套的运输车、密闭箱

2009

53

新建建筑废弃物处理场

完成征地及修建道路,购置设备,投入使用。

2009

54

小型生活废弃物压缩转运站

全区21个乡镇全部建设并投入使用。

2014

55

地坑式生活废弃物收集站

在全区重点村建设并投入使用。

2014

56

负责建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的专项档案,并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厕所改造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金地公司

57

供热站建设

建设学府新城、城南供热站。

2010

58

城区供热管网工程

完善供热管道,扩大集中供热率。

各年度

卫生局

59

医疗垃圾处理

新建一座焚烧炉。

2010

60

宝坻传染病医院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门诊楼,住院楼用配套附属设施。

2009

61

负责建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等指标的专项档案。

每年年底

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62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迁建工程

占地598亩,建筑面积65632平方米,绿化面积107425平方米,水、电、暖配套。

2009

63

新建五金机电交易市场

占地136亩,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水、电等水暖配套

2009

64

新建煤炭钢材仓储交易市场

占地486亩,其中简易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水、电、暖、路、通讯、办公用房、防尘设施、地面硬化、围墙。

2010

农业局

65

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

扩建检测室400平方米,配备各类农产品质量定性、定量检测仪器设备

2009

66

宝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三辣”基地)

重点打造25万亩无公害“三辣”基地。

2012

67

设施蔬菜基地

按照“三区三带”的规划,发展无公害设施蔬菜7.5万亩

2014

68

负责建立控制化肥与农药使用,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培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及秸秆综合利用、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主要农产品中绿色产品及有机产品的比重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林业局

69

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

逐步完善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管护措施。

各年度

70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建立预测、预报体系,购置仪器设备,农药车辆,器具及应急物资等。

2014

71

防护林工程

完善防护林建设

2014

72

绿色通道建设工程

完成主干道路和新建公路两恻植树绿化。

各年度

73

城镇绿化带和环村林建设工程

完善城镇园林绿化和重点村的周遍植树及绿化。

2013

74

河道绿化带建设工程

完成河道两恻植树2020公顷。

2012

75

建成区公共绿地建设工程

在城区建设6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公共绿地或街景绿地。

2010

76

负责建立森林覆盖率(平原)、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等指标及天津市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专项档案,并建立林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生态林业建设、街景绿地绿化建设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交通局

77

唐通公路改线

原唐通路-津围公路,长度14.2公里,路面宽24米

2009

宝坻区生态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责任部门

序号

项 目名 称

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年限

交通局

78

宝平路改线南段

唐通公路-潮阳大道西延线,路长4.1公里,路面宽24米

2009

79

潮阳大道西延

起自潮阳大道,止于宝平公路改线,全长0.6公里,路面宽32米

2009

畜牧水产局

80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利用国家政策,推广精品养殖技术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各年度

81

负责建立绿色和有机水产品占水产品产值比例、无公害畜禽养殖小区认证、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等内容的档案。

每年年底

房管局

82

燃煤设备脱硫除尘治理

完成宝平景苑和环城东路供热站锅炉的除尘脱硫治理,按照市政府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2010

83

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监督管理,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

各年度

84

负责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等指标的专项档案

每年年底

教育局

85

扬尘污染控制

负责学校操场扬尘防治。

各年度

86

创建“绿色学校”

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生态知识教育,开设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科普课程。

各年度

87

新建一中报告厅

新建报告厅1座, 面积2500平方米。

2008

88

第六中学,潮阳小学建设

完成新建第六中学,7132平方米,潮阳小学4654平方米。

2009

综合执法局

89

大气污染控制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

各年度

90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非法经营、破坏城市设施和环境等违法行为。

各年度

公安分局

91

交通噪声监管

完善城市交通管制体系,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有效控制机动车噪声。敏感区域设置禁鸣区域,限制或禁止高噪声机动车辆进入规定路线。

2015

宝坻开发区管委会

92

天中路雨污排水工程

雨水管道1480米,污水管道1480米。

2008

93

宝坻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建处理能力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处理能力0.5万吨/日。

2009

94

宝坻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日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污水处理厂。

2013

95

宝坻区蔬菜深加工出口项目

建设年加工蔬菜100万吨项目。

2009

96

宝坻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供暖、道路及排水管网建设、天然气、供水管网及绿化工程。

2012

97

宝坻经济开发区第二供水厂

新建日供水5万吨自来水厂。

2011

98

宝坻经济开发区供热站扩建工程

增建2台40吨热水锅炉。

2012

九园工业园管委会

99

宝坻九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建规模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完成第一单元处理能力0.5万吨/日。

2009

100

九园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

绿化面积:75000平方米。

2010

101

九园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

管线:15000米。

2009

乡镇政府

102

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编制《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并通过国家验收。

2014

103

小城镇建设

实施小城镇开发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2014


附件3

宝坻区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宝华  

副组长:孟宪昆  

成  员:张守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康德元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倪永生    区工业经济委员会主任

袁宝仁    区农业经济委员会主任

刘俊海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国才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志友  区财政局局长

尹玉栓  区统计局局长

张仕儒  区规划局局长

王德铭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焦佩勇    公安宝坻分局政委

任长文  区教育局局长

庞永安  区农业局局长

刘景发  区林业局局长

张素旺  区水务局局长

郭学林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齐汝标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宝家    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王永生  区卫生局局长

陈  宇  区交通局局长

王长彬  区文化局局长

王今旺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振亮    九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何立新    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宝坻区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孟宪昆   

副主任:齐汝标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兆利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周维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唐友怀   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武永冰   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高作金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闫玉稳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  学  区规划局副局长

邢友良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富旺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旭伶   区农业局副局长

李  栋   区林业局副局长

何学勇   区水务局副局长

齐林立   区文化局副局长

崔连旺   区交通局副局长

马通海   区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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