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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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工信委拟定的2018年宝坻区工业园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69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发〔2018〕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自然资源\土地管理;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区工信委拟定的2018年宝坻区工业园区盘活

  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工信委拟定的《2018年宝坻区工业园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1115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宝坻区工业园区盘活闲置

  低效工业用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我区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企业提质增效的通知》(津国土房用函字201890号)和《宝坻区工业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意见》宝坻政发201728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现状

  截止2017年底,全区工业园区共有闲置低效工业用地26237.78亩,其中,闲置工业用地为3475.58亩,低效工业用地为22915.2亩(以2017年底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企业占地面积统计);示范工业园区闲置工业用地为2524.6亩,低效工业用地为15761.2亩。2018年计划盘活各级各类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5000亩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是闲置低效企业闲置违法成本低,在进行新项目对接时要价高,项目盘活难度大。

  二是闲置低效土地总体规模大,收储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园区收储资金压力大。

  三是闲置资产被园区收储后成为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环节较多,手续复杂,在时效上不能与有效新项目及时对接。

  四是闲置低效土地盘活整个过程,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支持,在手续办理、工作流程等方面需简化相关手续。

  三、盘活标准和任务

  (一)盘活标准:闲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储、合并、转让、资金入股、参与拍卖摘牌等方式,与新入驻企业签订转让、租赁等协议。低效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税收征管等方式,2018年底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以上(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到2020年低效企业亩均税收将逐步提高到5万元以上),多措并举帮助低效企业逐步摆脱低效现状。

  (二)盘活任务:2018年,我区各级各类园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任务为5000亩,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和区政府工作安排,对任务指标进行了分解,其中,宝坻经济开发区1750亩、九园工业园区2000亩、口东工业园区350亩、潮阳产业园400亩(以收储为主)、街镇产业功能区700亩(见附件)。各工业园区、街镇积极主动跟进盘活闲置项目进度,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快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改善园区配套环境,吸引产业和项目集聚

  科学规划布局中关村生活配套区、协同发展中心、九园中心商务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商务区,积极推动工程建设进度;提升改造宝坻经济开发区楼宇、口东孵化楼、九园珠江新城投资项目地块;盘活森禾闲置地块。完善配套公寓住宿、幼儿园、派出所、商业街区等生活服务设施,改善投资环境,有效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吸引高科技人才,为示范园区积聚人气,加速产业和项目集聚。鼓励园区积极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

  (二)多措并举,降低新项目用地成本

  针对闲置企业违约金过高,增加新项目盘活成本的问题,我区设定了出让合同违约金收缴最高上限,减轻了企业负担,减少了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难度。同时,为避免闲置资产变为国有资产时,因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且处置流程环节较多,手续复杂、时效长,价格不确定等因素影响项目入驻时,各街镇、园区积极创新盘活方式,鼓励采取以租代买、出资合作等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也可采用先租后让的方式盘活闲置,新项目以租赁方式入驻,租赁期满后,通过考察项目产出、税收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是否适合出让或资金退出。支持企业退出富余工业用地,土地收购价格由园区和企业协商确定。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存量空间

  全面落实《宝坻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扶持政策》,根据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力度,有效承接首都企业外迁,着力引进产业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产出贡献高的龙头项目,以及一大批补链型配套企业。加强对盘活项目的建设预审和科学研判分析,严格执行《宝坻区工业招商项目评审实施办法》,对新引进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防止形成二次闲置,原则上新入驻示范园区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新入驻街镇产业功能区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四)科学规划“整体转型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朝霞街道三岔口工业小区、郝各庄工业小区、牛道口、史各庄、大钟庄镇产业功能区配套设施不完善、规模小且经济效益低,牛家牌、黄庄、大唐庄镇产业功能区、大唐庄镇老工业区均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以上9个园区计划列为整体转型区域2020年前该区域内的工业用地可采取商议的方式,由区政府进行土地收储,部分可按第三方评估价格收购。2020年后,该区域内工业企业可继续生产经营,但该区域不再发展工业项目,且不再进行园区扩建、新项目引进等工作,区域的工业用地停办一切转让、租赁、股权收购、兼并重组等手续,且政府不再对区域内工业企业进行收购,对于生产企业不符合环保、安全标准的一律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该区域收储的地块,由政府统一规划、开发。

  (五)各部门协作打出“组合重拳”,综合治理闲置低效的违建项目

  为有效治理闲置低效的违建项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施策。各园区、街镇对闲置低效用地现状再梳理,对延期两次仍未达到正常生产要求的企业,区国土部门不再给予延期,原则上有偿收回;对短期内具备开工条件的超期用地项目,督促其尽快施工,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区规划部门针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区建设部门针对取得建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未取得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闲置项目,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区综合执法局及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对管辖区域内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对六个月内未拆除并且拒不配合的企业下达《行政强制拆除催告书》,十日内仍未给予拆除的,将上报区政府,经政府批准并下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后,按要求进行强制拆除。区供电公司针对无《房地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无有关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企业,不再受理其电力业扩报装申请,特殊情况经项目所属园区审核确认后可受理;对已送电投产的闲置低效工业企业违建项目,供电公司将全面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六)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低效企业亩均产出效益

  区税务部门针对闲置低效企业加强重点检查,对取得土地又处于非正常状态的企业加强后续管理,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落实税收信用等级评定,并落实失信惩戒措施;通过分析低效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排查税收风险疑点,避免企业存在涉税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对企业的税款应收尽收。区供电公司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用户用电量等数据信息,为税务部门快速、便捷地实施纳税评估提供支撑,加大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

  (七)落实共同监管、考核奖惩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规划、建设、发改、工信、财税、水务、环保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企业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项目用地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针对拒不接受处置的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在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立项、报建、贷款等手续时,具备相关职能的管理部门应进行严格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年度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任务目标,完善盘活进度月报机制;并将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园区闲置低效企业盘活利用、投入产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园区提质增效;实行调度督查制度,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依据职责范围积极协调解决难题,推动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出成效。

  

  附件:2018年宝坻区工业园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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