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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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3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发〔2013〕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

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大力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四清一绿”行动,即清新空气行动、清水河道行动、清洁村庄行动、清洁社区行动、绿化美化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各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1024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清新空气行动方案

为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按照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四清一绿”专项行动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区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治理

2014年底前,完成区属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2013年底前,完成区内1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关停;2014年底前,完成区内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到2016年,按年度完成区内全部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二)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扬尘综合整治。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到2015年底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保洁。各种煤堆、料堆须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墙。

2.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区内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经营性露天烧烤、马路餐桌。

3.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42015年底前,建成区成片裸露地面实现植被全覆盖。

(三)产业结构调整

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四)绿色发展

1.加快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到2017年,对区内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2.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按年度完成水泥、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上述行业的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

(五)燃煤污染控制

1.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落实《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方案》中宝坻区削减任务。

2.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或并网。除必要保留的以外,2015年底前,按年度完成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的21台燃煤供热锅炉和43台燃煤工业锅炉的改燃或并网;2017年底前,按年度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及以下的4台燃煤供热锅炉的改燃或并网;2017年底前,按年度完成154台工业园区自备燃煤锅炉的改燃或并网

3.煤炭流通企业禁止向本市用煤单位销售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劣质煤,用煤单位禁止使用劣质煤。

4.削减农村炊事和采暖用煤,加大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推广乡镇村洁净煤使用。2017年底前,区内煤炭经营企业要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

5.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六)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环境、节能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七)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12015年底前,区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实施方案。

3.公开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它任务

对辖区内所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宝坻区清新空气分指挥部,齐汝标为负责人,环保局为牵头部门(联系人:李晓光,联系电话:29221957),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委、建委、农委、监察局、财政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国土分局、林业局、市容园林委、冠城公司为成员单位,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开展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区域环境质量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者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治理污染,履行社会责任。排污单位要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监督考核。实行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将清新空气目标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街镇。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重大生态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每年对上一年实施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

(三)严格执法,加强宣传。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督执法和管理。制定方案,坚决清理、关闭违规建设、投产的污染企业、项目。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曝光。

大力开展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详细解读清新空气实施方案措施内容及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社会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构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文化氛围,倡导“同呼吸,共行动,从我做起”的理念。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环保责任,促进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民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践行环保的良好风气。

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1

宝坻区清水河道行动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四清一绿”专项行动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清水河道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区水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先实施污染源头治理。在控源截污的基础上,通过河道整治、堤岸绿化、水系联通,补充河道生态水量,改善水体循环与交换,使全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

力争到2016年底,全面治理工业污染源、贮存工业废水的渗坑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封堵、切改所有入河排污口门;2个新城、17个街镇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完成建成区合流制地区改造,完成城区60%的合流制地区改造;完成全区一、二级河道综合治理,增加生态环境用水,实现城区水系联通循环。到2016年,全区一级河道Ⅴ类以上水体达到60%,二级河道Ⅴ类以上水体达到50%,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工程

一是排放工业废水的直排企业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关停一批、迁入一批、治理一批”等举措,解决67家工业废水直排等企业污染问题。2013年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48个;2014年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1个;2015年治理工业污染源18个。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街镇政府,监管部门为区环保局,配合部门为区工信委、建委、供电公司、工商分局、水务局。

二是渗坑(塘)治理。按照保证区域环境安全、防范二次污染的要求,治理8个存贮工业废水的渗坑(塘),实现“规范处置、安全填垫、生态恢复”。此项工程将于2015年底全部完成。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街镇政府,区环保局组织推动。

(二)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工程

坚持畜禽养殖粪污严禁外排、生产过程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垫料养殖、种养一体的作法,实现粪污减量化和循环利用,达到种养平衡。2013-2015年治理规模化养殖场79家,其中:2013年治理养殖场10家,2014年治理养殖场34家,2015年治理养殖场35家。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街镇政府,监管部门为区环保局,配合部门为区农委、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三)入河排污口门治理工程

全区一二级河道共有排污口门128个。针对污水口门类别、污染原因及周边污水管网条作等因素,结合口门的地理位置和周边城镇建设规划,分别制定不同的治理措施。2013年,治理入河排污口72个,2014年,治理入河排污口56个。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区建委、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新城管委会、街镇政府。区水务局组织推动。

(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

按照“控源治污、引流入厂”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9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增能力1.6万吨/日,配套管网102.7公里,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其中:2014年对4座原污水处理厂进行完善管网,四个园区配套管网接入区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38.3公里;2015年扩建、新建10座处理厂、新增能力1.6万吨/日,配套管网64.4公里。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区建委、各街镇,监管部门为环保局,配合部门为区水务局、区工信委。

(五)合流制地区改造工程

结合城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排水系统划分,遵循干管、支管同步实施,整体发挥效益的原则,分步改善合流制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截流和雨污治理工程。2014-2016年改造2611.6平方公里,配套管网53.0公里。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区建委。

(六)河道治理工程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继续实施新一轮清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护砌、护网、截污等。2014-2015年治理河道6条,90.9公里。其中:2014年,治理河道3条,长度50.3公里;2015年,治理河道3条,长度40.6公里。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区水务局。

(七)深化“河长制”河道管理工作

为保持全区河渠水环境干净整洁,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区清洁家园行动”总体部署,经区“河长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区18条纳入“河长制”考核河道的基础上,将全区87条干渠、430条支渠及属地范围内道路边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了督查考核范围。干净河渠标准是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堤岸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无污水排入。考核参照《宝坻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暂行)》执行。

此项工作责任主体为街镇政府,区水务局组织推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推动考核。成立区清水河道行动专项分指挥部,水务局为牵头单位(联系人:刘汉富,联系电话:29222785),发改委、工信委、农委、建委、市容园林委、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常态巡查制度,以属地断面水质目标浓度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考核通报。

(二)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各街镇作为所辖行政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本街镇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向区清水河道行动专项分指挥部上报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推动,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出台相关法规,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规制度,继续探索和深化“河长制”管理模式,为清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促进公众参与,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2

宝坻区清洁村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四清一绿”工程的工作精神,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清洁村庄行动的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洁村庄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清洁村庄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农委“注重分类指导、避免重复投资”的原则,我区将以村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清整、村庄绿化、长效管护机制五个方面为主抓点,搞好清洁村庄工作。对基础好、条件优的街镇、村庄以清脏治乱、方便群众出行为重点;对已经创建的文明生态村以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对其余大部分村庄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环境整治。用两年时间,使村庄环境面貌显著改善,集中环境清整覆盖面积、村庄垃圾设施配套率、坑塘治理率均达到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达到村庄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整体靓丽化的目标,把全部村庄建成整洁优美、卫生宜居的美丽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卫生集中清整活动

以开展清洁村庄行动为契机,统筹组织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清整活动,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期行动。通过经常性的集中清整,净化村庄环境,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达到村内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乱贴乱画、无乱摆乱买、无私搭乱建、无垃圾散落、无污水沉积、无卫生死角“八无”标准。主要整治三项内容:

1.整治村庄街道环境。重点整治村内院外“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堆乱放、垃圾乱扔乱堆、污水乱泼乱倒、畜禽散养乱跑、非法广告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摆乱卖现象。整治主干街道两侧与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立面,做到可视外立面无乱贴、乱涂现象,装饰格调统一,粉刷标语与建筑相协调。拆除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对旅游特色村和村庄商业服务区,规范架空线,统一设计、设置广告牌匾,达到美观大方、统一协调的效果。

2.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保持居室内外干净整洁,室内窗明几净,无蛛网灰尘。庭院路面平整无积水,物品堆放有序,无裸露垃圾,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环境整洁卫生。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情况良好,不乱扔乱倒垃圾,并能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入箱。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排水沟畅通无堵塞,房前屋后、宅基地周边及下水道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杂草、无乱涂乱画。

3.清扫清理卫生死角。组织动员村民开展村庄大扫除活动,全方位清扫村庄,对于村内村外的垃圾、污水沉积点位加大清整力度,消灭房前屋后、坑洼地段、池塘林地、公共活动场所周边等部位的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

(二)加强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依照我区垃圾处理体系规划,综合考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等因素,推进“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户分类、村减量、镇运输、区处理”模式和就近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填埋点等适宜处理模式。倡导进行垃圾源头分类,就地减量,资源化利用。根据不同垃圾处理模式,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村庄实际情况,配备14406个垃圾箱,7181个垃圾池,2258辆保洁三轮车,289辆垃圾运输车,建设村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点、垃圾收集站299处,污水处理站18处,形成完备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大幅提高。

(三)加强污水治理工作

依照全区污水处理规划,本着因地制宜、集约节约、多元化的原则,大力推进直接接入市政管网处理模式、集中处理模式、联户或单户处理模式、自然生态简易处理等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1.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在小辛码头等旅游特色村、有条件的美丽乡村中选择18个村庄,采取单户联户方式或建集中污水处理站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对其他大部分村庄采用卫生厕所、户用沼气、生态塘等方式进行污水简易处理。

2.整治坑塘水环境。按照修复生态、改善环境的要求,加大村庄坑塘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全面清理坑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种植有利于改善水环境的水生植物。重点整治村内坑塘2255个,将坑塘整治成为村庄生态景观的亮点。

(四)加强村庄绿化美化

突出生态大绿,选取适宜本地土壤特性的树种,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重点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部位进行绿化,营造环村林、片林、小公园,打造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景观效果。鼓励农户在院内植树种花,形成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营造各具特色的立体网络化的绿色居住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体现村庄特色文化的景观园林小品、健身活动场所,摆放美化环境、方便群众生活的座椅、果皮箱等设施。形成美丽宜居的村庄生态环境,村庄绿化3.4万亩。

(五)加强长效管护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清洁村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强化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按照5的人口比例,在全区村庄范围规范设置村庄保洁员1476人,累计达到2857人。建立健全保洁员队伍,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保洁员主要负责村内日常卫生清扫,兼顾护林、护路、管理公共设施等工作。每个村都要制定村卫生保洁制度规章,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度安排

2013年:全面启动清洁村庄行动工作。10月底,编制完成宝坻区垃圾污水体系规划和24个街镇清洁村庄具体行动方案。11月组织开展全区村庄清整行动。各街镇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力求年内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全面开展清洁村庄行动,年底建成清洁村庄516个,完成全部任务的67%

2015年:继续大力开展清洁村庄行动,建设清洁村庄249个,全面完成清洁村庄整治的各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农委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中清洁村庄行动工作的统筹安排,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纪律意识、政治意识,树立大局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清洁村庄行动分指挥部,郝福宏、高俊功、刘学生为负责人,区农委(联系人:王新国,联系电话:29245622)、市容园林委、文明办为牵头单位,区建委、水务局、市容委、林业局为成员单位。指挥部负责整体行动的安排部署、协调推动和考核验收;市容园林委负责垃圾池、垃圾箱、保洁车、垃圾运输车以及垃圾无害化场所工程项目;水务局和建委负责污水处理场、坑塘整治工程项目;林业局负责绿化工程项目。同时各项工作层层分解,把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起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月汇报、季通报、年审核的考核机制,确保任务不落空、责任不软化、工作不缺位、进度不落后,以严格的考核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狠抓时效,强化落实。按照“规划保留村庄优先、河道周边村庄优先、干线公路两侧村庄优先、城镇周边村庄优先、旅游特色村庄优先”的原则,早安排、早部署,抢时间、抓进度,倒排工期,争取主动。同时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集中清整活动,重点对村庄的街道、庭院和卫生死角进行清整,使村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引导,积极推动。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评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指导服务和组织推动力度,深入建设现场,指导推动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3

宝坻区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四清一绿”专项行动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宝坻区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公路绿化、水库绿化等造林绿化任务。总造林面积17929亩。其中公路绿化16786亩,水库绿化1143亩。

二、主要任务

(一)2014430日前完成造林10229亩。其中:公路绿化9086亩,主要是对京哈高速公路、廊唐公路、宝武公路、梅丰公路等公路两侧进行造林绿化;水库绿化1143亩,主要是环尔王庄水库、黄庄水库进行造林绿化,造林面积分别是540亩、603亩。

(二)20151231日前造林7700亩,主要对京哈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路进行造林绿化。

三、建设标准

(一)公路绿化。涉及到我区境内的高速公路绿化带宽度每侧不低于50,省级道路绿化带宽度每侧不低于30,区级道路绿化带宽度每侧不低于20,村镇级道路绿化带每侧宽度不低10

(二)水库绿化。环水库绿化带宽度不低于50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和责任。成立绿化美化分指挥部,张振亭为负责人,林业局为牵头单位(联系人:王德军,联系电话:82622982),区农委、水务局、交通局为成员单位。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向区政府递交的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完成。

(二)保证标准和质量。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道路两侧未植树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栽植,已植树但未达到要求的要按照标准完成拓宽;重要路段要选择大规格的苗木,以尽快形成景观;要继续坚持挖大坑、施大肥、浇大水的做法,以确保成活率和工程质量。

(三)确保政策和资金。区里继续实行对绿化重点工程无偿提供苗木和新栽林地一次性补助政策。各镇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造林绿化投入。林业部门要积极向市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检查和考核。成立绿化美化专项行动督导组,定期深入各镇工程一线,督查工程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

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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