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前段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大,监管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食品药品安全链条长,涉及环节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目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仍存有隐患。当前特殊的敏感时期,各乡镇街,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全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担负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紧迫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各自的监管责任,认真排查监管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继续加强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民房、厂房的排查工作。重视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加大追根溯源和查办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辖区食品药品经营网点,不漏掉一厂一店、一家一户,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发现违法违规嫌疑问题,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排查中,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落实,无死角。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信心。要以健康教育为重点,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鉴别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倡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质量安全、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杜绝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不实报道和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巩固成果,完善措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各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措施,坚持经常性地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防止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要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事故报告和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区食安办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敷衍塞责、瞒报漏报以及不及时上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排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于2011年6月底前报送区食安办(电话:59210816)。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