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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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印发宝坻区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7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发〔2009〕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印发宝坻区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宝坻区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创业工作,全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的干事创业意识日益增强。但与周边发达地区比,我区全民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促进全民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民营经济的总体实力仍有较大差距。面对问题和差距,必须把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作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迅速在全区上下掀起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热潮,奋力开创全民创业的新局面。

二、拓宽全民创业空间

(一)放宽准入门槛。审批实行非禁即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对非公有制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平等享受优惠政策。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项目的,工商部门可先核发筹建登记的营业执照,在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实行注册资金数额申报制;开办具备生产条件、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环保节能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3万元,2年内全部到位,一人公司除外。投资设立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投资公司允许在5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一人公司除外。

(二)简化登记手续。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按照“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理、集中回复”的并联方式,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扩大经营场地范围。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有效经营场地;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登记时,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使用凭证。申办企业时,可提交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使用权证明进行场所登记,允许可作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册多家企业。

(四)放宽各项政策适用范围。民营企业在土地使用、申请上级资金、技改项目贴息、技术创新基金、出口退税、信贷税收、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取得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成果鉴定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与其他性质企业享受平等待遇,使其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三、培育壮大创业主体

(一)鼓励支持城乡居民自主创业

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城镇退伍士兵、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军烈属、毕业2年内的大中专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均可利用资金、场地、技术等进行创业,允许一个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放宽自然人从事个体经营投资限制。允许一人申办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取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年有效期制度,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不收取登记费。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所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在登记注册、经营场地、员工招聘等方面积极提供服务。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对其招用女35周岁、男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在符合村镇规划的前提下,农民在农业用地上(基本农田除外)连片兴建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和特色种植业基地的,其用地仍视为农业用地;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实行创业成功后低保渐退制度,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保留低保待遇12个月不变。自然人可以从事家庭手工业、手工编织、小制作、小加工、小维护等手工作坊式业态经营;从业人员3人以下的可免于工商登记,应在工商部门备案或申请短期个体营业执照。

(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创业

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辞职创业的,由同级财政按照本人工作每满一年发给3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费,最多不超过36个月,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创业的,所在单位可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的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费,未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创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三)鼓励各类企业二次创业

1.积极鼓励和吸引开展小额贷款和消费贷款业务,支持担保公司在我区落户。激励微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对进入规模以上行列的企业,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作为公益服务对象,优先作为融资服务重点。

2.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在九园工业园区、宝坻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产业功能区开辟专门创业场所,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人群的初次创业基地,对创业项目要统筹规划,在经营场地、资金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平台。

3.加强产业引导。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需求和市场趋向,结合我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及前景规划,制定并颁布《全民创业指导目录》。引导创业资本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开展创业,特别是生态农业、都市型工业、装备制造业、创意产业、信息及外包服务业、文化产业、居民服务业、连锁商业等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开展创业。鼓励依托支柱产业或外资企业,创办以配套产品和服务为特色的企业。鼓励创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型企业。

四、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各银行机构要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个人抵押贷款上限,区别不同情况延长贷款期限,扩大抵押贷款抵押物范围,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灵活的信贷支持。切实帮助各类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问题。对支持创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部门和其他投融资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种资金来源、各种组织形式、多层次结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范围。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人员的支持力度,逐步把全区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创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贷款期限3年按有关规定贴息。对所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加强对农民的创业扶持,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三)设立全民创业引导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以后每年逐步增加。全民创业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服务补偿、风险补偿、创业奖励等方式,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创业平台建设,用于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资源再利用型等企业的发展,用于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引导以及创业先进的奖励等。

五、加大全民创业培训力度

(一)扩大培训范围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劳动力、失地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大批人力资源。吸引1.5万农民参加二、三产业技能培训,从2008年3月到2011年12月,平均每年培训3750人。

2.农民大中专学历教育培训

以乡镇街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农民技术骨干、村干部、中职(中专)学生、团员青年为主要培训对象,开展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储备后备人才为目标的大中专学历教育培训,从2008年6月到2012年12月底,累计培训3721人,平均每年744人。

3.非农产业职业技能提高培训

对农村企业的经营决策者、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到2011年12月,累计培训职业技能人才6100人,其中中、高级工达到1600人,平均每年取证1525人。

4.农村信息化实用人才培训

以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农业信息搜索和应用系统操作为主要内容,以农村党员干部、村委干部、农村信息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作为培训对象。从2008年6月到2012年12月底,累计培训1678人,平均每年336人。

5.旅游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为适应我区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以旅游服务人员为重点的执业技能培训,到2011年12月底,累计培训800人,平均每年200人。

6.农村经纪人提升培训

培训农村经济领域从事中介服务和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人员。通过培训,使我区农村经纪人队伍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培训总体规模为700人,其中490人达到国家资格三级水平,210人达到国家资格四级水平,平均每年培训175人。

7.失业、下岗、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员、城镇家庭妇女的培训

对失业、下岗、残疾人员、城镇家庭妇女的培训要突出实用、效能的原则,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技之长。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培训要结合他们所学专业的特点,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培养他们成为复合型人才,为我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做大做强培训产业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企业创办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选择一批办学条件好、培训效果好、有发展潜力的中等职业学校,引导其积极利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办学档次、打造专业品牌,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区建成一批重点职业培训学校,使宝坻成为全市有影响的创业培训基地。

(三)完善培训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部门单位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对技能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引导各培训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六、优化创业环境

(一)优化政务环境。健全全区各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推进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发布、受理登记、内部流转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等环节的网络化。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全部实现“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行政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保护创业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维护企业、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

(二)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各部门要把全民创业作为推动思想大解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加大对全民创业活动的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全民创业新热潮。要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倡树创业有功、致富光荣、败业可耻的风尚,建设尊重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宣传树立一批全民创业典型,鼓励引导更多的人投身创业。设立“全民创业贡献奖”,每年对全区全民创业及引进创业项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和奖励。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把全民创业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发展情况制定全民创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适时设立全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区全民创业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专项资金监管以及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加快推进全民创业的合力。其它单位和部门也要加强对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推进全民创业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把全民创业工作纳入乡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评体系。各部门要建立全民创业目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把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等工作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确保我区全民创业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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