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发宝坻区林木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林木防火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宝坻区林木防火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提高林木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保护我区林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
二、林木防火组织机构
(一)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宝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农经委主任和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环保局、水务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供电公司、气象局及24个乡镇(街道)的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林业局主管林木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林业局林政科全体工作人员。
(二)乡镇(街道)、单位组织机构
各乡镇(街道)及水利、交通、农场、引滦管理处等单位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分管副职、基层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乡镇(街道)、单位基层负责人和林业站全体人员。
(三)村队组织机构
村队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专兼职护林防火小分队,安排专职护林员。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为村委会全体成员、林农大户和专职护林员。
三、工作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林木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区林木火灾扑救预案,发布林木防火信息。
3、组织和指挥全区林木火灾扑救工作,配备车辆和必要的防火设备。
4、组织有关单位搞好林木防火宣传和业务培训。
5、检查、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涉林单位的林木防火工作。
6、对各单位林木防火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7、向各乡镇(街道)及涉林单位下发林木防火通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通知书。
(二)乡镇(街道)级组织机构职责
1、接受上级林木防火部门的指导,定期检查各村队的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保障联络畅通;重点区域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2、搞好防火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木防火知识,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的林木防火工作机制。
3、做好林木管护工作。林木生长季节,督促和指导村队、林农大户随时随地清理林间树下杂草,防止形成草荒;秋收夏种季节,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制止在林间树下堆放农作物秸秆和易燃物,已堆放的要立即清除;每年10月底要组织人员清理林间树下的枯枝落叶;重要防火期要组织人员制止焚烧树叶行为,监控上坟烧纸活动;规范农事用火制度,杜绝随意燎荒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4、组建护林防火队伍。以基层林业站为主体,抽调各村队护林员、林农大户组建专兼职护林防火队伍。平时加强巡逻和管护,火险期加强备战,保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监管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人员。加强对痴、呆、傻人员和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教育,减少火灾发生。
6、负责京沈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和牛家牌万亩丰产林区、青北固沙林自然保护区、京津新城周边及主要河流沿岸树木的管护。配备专职护林员或组织林农大户成立专职护林队,经费由乡镇(街道)或林农大户承担。
(三)村队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完成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2、加强日常防范。配备专职人员,平时做好巡查,消除隐患,战时组织扑救。
3、充分调动林农大户的积极性,加强林木管护,消除火灾隐患。
4、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本村队,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关键时期,要组织巡逻队分组、分片进行检查,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5、遇到火情要及时上报。
通过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防火网络,使我区真正形成共建共防、联防联治的长效林木防火机制。
四、检查和奖励制度
(一)每年1月10日——2月10日、3月10日——4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9月20日——10月20日四个防火期,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的林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测评,并将结果及时通报。
(二)对林木防火工作重视程度高、林木管护好、没有发生林木火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责任追究制度
在林木防火工作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防火期内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防火期间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接到火情报告或通知后又不能及时有效组织扑救的;
(三)所包村队、地段树木和林农大户自管树木,管理粗放,杂草丛生的;林间树下秸秆、柴草堆放严重,又不积极组织清理的;在林内焚烧枯枝落叶和随意燎荒,存在火灾隐患的;
(四)有意虚报、瞒报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一年内发生火灾两起以上,领导不予重视,造成林木损失的;
(六)工作不认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