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0〕21号)精神,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加快打造宝坻“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
二、起草过程
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认真对照天津市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梳理我区工作任务,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更多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若干措施》先后通过律师合法性审查、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网上公示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且达成一致,经区司法局审核后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正文包括7部分,共36个方面:
(一)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主要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深入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联合测绘”等5方面内容。
(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主要包括: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等7方面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包括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1方面内容。
(四)打造就业创业招商引资“强磁场”。主要包括: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做好人才“引、育、留”、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医疗”新业态、增加应用场景供给等6方面内容。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包括: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企业减免税“申报即享”、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优化企业破产办理等11方面内容。
(六)打造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区。主要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和城市建设、建设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加快构建“中关村宝坻模式”产业组织等3方面内容。
(七)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系统化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实等3方面内容。
四、特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二)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出更多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
(三)体现宝坻特色。结合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打造宝坻“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宝坻工作部署要求,共列出72条具体工作任务。
(四)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创新创业活力、宜居宜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