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公布第五批宝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自2023年2月开展第五批宝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以来,经过对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25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宝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重要内容解读
此次公布的第五批宝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民间文学类3项,传统舞蹈类5项,传统美术类6项,传统技艺类10项,民俗类1项。这些项目在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均具有重要价值,较能体现宝坻地方文化的底蕴和特色。总的来说,本次入选的项目,内容质量优良、文化内涵深厚,是名副其实的地方特色项目。
三、目的和意义
公布这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通过名录的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我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发展。同时,这对推进我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来,开发更多的具有宝坻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宝坻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