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7-06 11:00
政策原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完善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健康危害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背景依据

2021年12月区政府印发《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为完善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2022年6月我委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

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主要内容

《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六项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总体概括了编制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明确了指挥机构和职责、办事机构和职责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了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及专家组职责。成立宝坻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第三部分为信息报告。规定了报告主体,明确了报告时限、内容等。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处置措施、社会动员、应急响应终止以及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信息技术保障、宣传培训。

第六部分为附则。说明了责任与奖惩、和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