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完善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救援的综合协调指挥,明确各部门应急救援职责,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过程
2022年1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1号)。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区应急局立即启动《宝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危化品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为推进工作,区应急局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小组在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据实分析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事故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起草编制预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形成预案初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专家评审论证,法律顾问审核,征求各位副区长意见后,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审程序,报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最终形成《危化品预案(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规”字文号印发。
三、主要内容
《危化品预案》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对区级层面指挥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以及基层应急指挥监管的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第三部分是预防、监测与预警,包括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和解除等内容。第四部分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包括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和各级响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安全防护、响应升级、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的内容。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是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应急供电保障、测绘保障、气象服务保障等。第八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第九部分附则,包括责任、奖惩和预案管理。
四、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危化品预案》定位。《危化品预案》是我区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装卸和废弃处置等环节事故灾害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组织指挥体系。在区委领导下,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区应急局作为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关于风险防控。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各区级部门、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定期开展本行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并监督、推动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关于响应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市级层面主要针对初判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启动应急响应;区级层面主要针对初判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应急响应,市级层面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提供支持援助,必要时组织指挥。
(五)关于应急保障。规范了应急队伍、物资装备、通信、交通、治安、医疗、经费、供电、测绘、气象等保障措施,立足于日常管理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责任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