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问:《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儿童期是残疾人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更能正常上学、就业,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多年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得到了一定的满足,但还存在保障制度不健全、康复服务供应不充分、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等问题。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制定实施《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津政发〔2018〕23号),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项目救助向制度化保障转变,能够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有助于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增进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二问:《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与《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在救助内容上有哪些扩展?
答:结合我市实际,一是扩大了救助年龄范围。国务院意见要求救助对象年龄为0—6岁。我市规定救助对象年龄一般应为0—7岁,部分项目的救助对象年龄延长至17岁。二是取消了经济条件限制。国务院意见要求救助低保特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我市没有对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条件作出限制。
三问:《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救助对象是哪些?
答:救助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为0—7岁,部分项目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7岁。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本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三)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制度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四问:《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救助项目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三类15项。
第一类:医疗手术
(一)对0—7岁儿童角膜移植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眼。
(二)对0—17岁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眼。
(三)对0—7岁(言语能力评估达到三级及以上者放宽至14岁)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提供补助。购买人工耳蜗产品费用,对低保家庭的儿童补助15万元,对非低保家庭的儿童补助11.2万元。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调机费用补助1.2万元。
(四)对0—7岁儿童唇腭裂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
(五)对0—7岁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干预费用补助0.15万元。
(六)对0—17岁儿童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费用补助1.7万元/次。
第二类:康复训练
(一)对0—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二)对0—7岁唇腭裂儿童手术后接受言语矫治训练费用补助1万元。
(三)对0—17岁视力残疾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费用补助0.24万元。
(四)对0—17岁肢体残疾儿童每次矫治手术后康复训练费用补助0.6万元。
第三类:辅助器具
(一)对0—17岁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每例补助1万元,1年内不重复补助。
(二)对0—17岁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每例补助0.4万元,1年内不重复补助。
(三)对0—17岁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其他肢体类辅助器具补助0.15万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
(四)对0—17岁视力残疾儿童适配视力类辅助器具补助0.1万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
(五)对4—17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补助0.6万元,5年内不重复补助。
五问:与我市以往相比,哪些是新增的项目?
答:新增救助项目包括:1.唇腭裂手术费补助;2.唇腭裂术后言语矫治训练费补助;3.髋关节发育不良干预费补助;4.视力残疾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费补助。
六问:残疾儿童如何得到康复救助?
答:(一)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或定点机构的诊断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
(二)各区残联对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康复救助项目和限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各区残联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和康复需求评估,并据此核定康复救助项目和限额。
(三)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在相关定点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机构并接受康复服务。
(四)定点机构按照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涉及以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按原工作流程、结算方式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