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区及时出台了《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下面,就此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统一解读。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内容
《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即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和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方案》对“三项制度”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包括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三个方面;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有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四项内容;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包括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与审核责任四项工作。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间的关系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可以概括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公示、记录和重点审查。其中,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三项制度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能否行政实际成果的关键核心。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结合行政执法的实际,从完整记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对象、事实和理由、权责关系和行政结果六要素的目的出发,总结出需要记录的内容,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制作用于承载记录内容的执法文书,就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了规范的程序和统一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才有了实际的抓手和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有能力的部门可以探索对记录介质和记录手段进行升级,从传统的纸质记录向信息化记录过渡,开发建设行政执法系统,配备音像执法记录设备,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的建设。有了完善的执法记录和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建立就水到渠成了。只需按照要求梳理出事前、事中公示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界定出事后公示的内容,再建立完善公示渠道即可。从普遍建立的行政执法全过程中,梳理出可能产生重大执法决定的职权,在普遍履行法定程序,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的基础上,对这些重大执法决定在做出前增加一道法制机构审查的把关程序,就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的意义,旨在进一步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降低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的风险,减轻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执法责任风险。
三、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职权种类
我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中确定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和行政许可等。我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凡涉及到的执法职权,都要普遍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整体推进中。
四、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重点牵头部门的职责
根据我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确定了此次工作的重点牵头部门,包括:区司法局、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
区司法局从整体上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各牵头部门,督促、指导方案的落实。
区编办负责我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示,统筹协调解决全区三项制度开展工作中涉及机构、人员等保障措施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要保证全市的统一性。
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行政许可职权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区市场监管委负责组织好“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负责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工作。
区财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全区“三项制度”工作中涉及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
此外,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也要和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保证我区“三项制度”工作的顺利实施。